温州一老人开电动车撞了骡子 骡子没事老人摔伤了
温州网讯 骑电动三轮车撞上骡子,结果骡子安然无恙,电动三轮车却翻了,骑车的唐老伯摔成骨折。这个损失,骡子主人方面该承担多少责任呢?
骡子的主人姓夏,湖北人,她拥有7头骡子。
夏女士在洞头县元觉信用社马路口附近搭了一个棚子,平时,她的骡子干完活后都生活在棚子内。近年来,洞头一些公园、盘山公路等建设,沿着陡峭的山路,将石料一一运到目的地,是一大难题。前年,夏女士带着骡子来到洞头,骡子很快派上大用场。
3月20日,夏女士回老家了,骡子交给一个工人饲养。当天,关骡子的棚坏了,工人于是将骡子赶到外面喂草,自己动手修棚子。
当天16时,唐老伯骑着一辆电动三轮车经过此地。
“一头骡子突然闯了出来,我躲避不及,撞了上去。”唐老伯说,当时,车翻了,他整个人也重重摔倒在地。
骡子并无大碍,可这一摔,唐老伯摔得不轻。他说,自己左内踝开放性骨折、右膝皮肤挫裂伤等多处受伤。
让唐老伯无法接受的是,夏女士只赔偿他两千元。
“我是一个讲道理的人,不想把事情弄大,如果换成别人,早就把骡子牵来了。”接受记者采访时,唐老伯愤愤地说。
可谈起此事,夏女士也十分不服气。她说,人是高级动物,骡子是低级动物,人的智商比骡子要高很多。唐老伯看到骡子了,咋就不刹车。
唐老伯说,骡子是突然出来的,他根本无法躲避,他是一名泥水工,这样一伤,每天损失少说也要两三百元。
夏女士说,事发后,唐老伯家人把她的骡子腿打瘸了,骡子不能干活了,每天的损失都非常大。
对此,唐老伯予以否认,他称,如果真要把骡子腿打了,还不如直接拉过来替自己干活,这样还多少能挽回点损失。
当地政府调解委员会多次组织调解,可一直没有进展。
唐老伯一气之下,把夏女士告上了法院,索赔7.2万余元,并要求夏女士承担诉讼费。
6月2日,洞头法院审理了该起纠纷。
唐老伯起诉称,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承担侵权责任。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庭审进行到一半,夏女士才赶到现场。她继续强调,骡子不会撞人,只有人才会撞骡子。而唐老伯指出,骡子怎能随便放养在路边,根本是饲养者未尽到看管义务。
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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