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新建小区充电设施不低于10% 新规7月起实施[图解]
东方网
2015-06-08 16:20:30
东方网6月8日消息:上海市交通委今天发布,《本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7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建住宅小区、停车场等设施应按不低于总停车位10%的比例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充电服务费暂定最高不超过每千瓦时1.6元,2020年前暂免收基本电费,详见下图。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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