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老旧小区存消防隐患 消防栓普遍断水成摆设

来源:温州网作者: 黄云峰 2015-06-10 07:00:06
核心提示:我市今年已发生火灾2715起|记者跟随人大代表到南浦巡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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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人大代表戴淑贞在南浦住宅区3区一住宅楼巡查消防设施配置情况。该住宅楼的楼道消防栓均没有水源, 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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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据消防部门统计,截至6月7日,我市今年已发生火灾2715起,造成18人死亡。

  市区的一些老旧住宅区,楼内消防设施严重破损,消防水管不出水、消防栓形同虚设。这些隐患让居民们担忧不已。

  6月8日,《代表在线》栏目记者跟随一名鹿城区人大代表,巡查市区南浦住宅区一些老旧住宅楼,查找消防设施配备情况。

  巡楼结果:每层楼的消防栓都断水

  戴淑贞,鹿城区人大代表,鹿城区南汇街道清风社区原主任,对社区消防安全特别关注。据她了解,南浦住宅区二区、三区等小区住宅楼的消防设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6月8日上午,戴淑贞请记者在南浦住宅区里选择一幢住宅楼,以检查消防设施情况。记者选择了小区物业公司所在的南浦住宅区三区棋艺组团3幢一单元住宅楼。

  随后,戴淑贞带记者开始巡楼——

  一楼:消防箱玻璃破损,里面消防枪头和水带均不见踪影。拧开锈迹斑斑的消防栓,没有一滴水流出。

  二楼、三楼:跟一楼情况类似,消防枪头和水带均没有,拧开消防栓不见水,消防箱内搜出不少广告纸。

  四楼:消防箱内虽有消防水带,但不见消防枪头,消防箱没玻璃罩。同样,拧开消防栓也没有水流出。

  五楼:情况与四楼一样。

  六楼:是五楼的跃层,没有配备消防箱。

  巡楼结果:每层楼均出现消防箱破损,消防枪头和水枪缺失,消防水管不见水。

  物业公司:没有水源,再好的消防栓也没用

  戴淑贞此前对住宅楼内的楼道消防栓做过调研,发现消防栓“带病”现象在市区老旧住宅区普遍存在,包括南浦住宅区二区、三区和八区,黄龙住宅区二区、六区、七区和九区等。

  记者分别向上述小区的物业公司管理人员核实,对方均称,住宅楼确实存在消防栓断水、消防设施缺失等现象。

  采访中,记者发现,对于住宅楼内的消防栓不能使用,一些物业公司已采取了相应措施。比如,在南浦住宅区三区棋艺组团,几乎每幢楼都放置了手提式灭火器。不过,物业人员称,一旦发生严重火情,这些灭火器起不了多大作用。

  为什么不对住宅楼内的消防栓进行维修或更换?管理棋艺组团的物业公司——温州建设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文苑服务中心主任孙敏坦言:“水都没有,再好的消防栓也是摆设。”

  据了解,在南浦住宅区三区,住宅楼内的消防栓被闲置后,有关部门在小区内的平地或草坪内增设了一些消防栓。不过,住户张老伯说,室外的消防栓居民不能擅自开启,一旦发生火灾,要等到消防队过来才能打开室外消防栓,错过自救时机。

  公投集团:楼梯间的消防栓大部分可取消

  包括孙敏在内,多个小区的物业管理处主任反映,小区住宅楼消防栓出现断水现象后,他们曾多次打报告向相关部门反映。

  2012年8月10日,南浦住宅区三区曾发生一起火情,所幸未出现人员伤亡。随后,温州建设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给温州市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交了《关于要求恢复消防用水的报告》。《报告》显示,南浦住宅区(二、三、八区)和黄龙住宅区(二、四、六、七、九区)由原温州市安居工程建设指挥部开发建设,当时小区楼道内的消防用水是接在居民的二次供水管网内。2003年至2004年,原水务集团公司对小区进行“一户一表”工程改造和相关管网改造,导致小区住宅楼内的大部分消防栓断水。

  在《报告》中,温州建设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认为,温州市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责任和义务为居民住宅区恢复消防用水”。

  2012年12月13日,温州市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来水公司给市政府城建处提交《关于南浦、黄龙住宅区消防供水问题的反馈意见》。该《反馈意见》称,根据2006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超过7层的住宅应设置室内消防栓系统。而南浦住宅区(二、三、八区)和黄龙住宅区(二、四、六、七、九区)的楼房大多为7层或低于7层,因此这些住宅楼楼梯间的消防栓大部分可以取消。

  最后,《反馈意见》得出结论:我公司认为这两个住宅区(南浦、黄龙)的大部分住宅楼楼梯间消防栓可以取消。

  建筑设计专家: 不能轻易否定此前的规划设计

  老旧住宅楼内的消防栓到底能不能取消?我市一建筑设计专家称,如果这些住宅楼有设置消防栓的规划设计,那么这些消防栓就不能说取消就取消。

  该专家表示,建筑的规划设计是终身负责制,一幢建筑经设计建设并投入使用后,一旦出现因设计缺陷而造成损失,设计单位及相关责任人都要被追责。而且,建筑设计完成后,要经过行政部门审批备案,任何一项内容不得擅自改变或取消。如果要取消,必须征得设计单位和责任人的同意,并经过相关流程。

  建筑设计是系统性设计,每项设计内容及每项设计内容之间都存在关联性和必要性,不能因为一些建筑设计规范的变更,包括《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在内,来否定或取消之前设计建设完成的规划设计。再则,建筑设计规范的调整,往往是一项内容要求减弱,而另一项内容的要求提高了。

  人大代表: 落实资金,改造小区消防设施

  去年1月,戴淑贞以鹿城区人大代表的身份,向鹿城区人民政府提交了一份《关于政府财政专项拨款对下吕浦住宅区消防设施进行改造的议案》。

  在《议案》中,戴淑贞说,鹿城区老旧小区消防设施普遍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必须对消防设施进行改造,以政府财政出一部分、维修基金支付一部分、有关单位出一部分等方式,落实资金问题。消防、水务等部门应共同做好改造工作,恢复消防设施和供水,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去年7月,鹿城区住建局(原市房产管理局鹿城分局)在《答复函》中称,据《浙江省消防条例》规定,小区消防设施改造,应由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支出,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建议由政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共同解决。南浦住宅区建于上世纪90年代,当时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缴存金额较少或没有,建议由政府有关部门及业委会、物业公司共商协调筹集资金。

  另外,该局在《答复函》中还表示,会积极配合消防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整,加强室内消防栓等消防设施的维护和使用。

  提了议案,有了答复,但是戴淑贞说,至今未见相关单位付诸行动。

  不要等出事了才手忙脚乱

  朱汉阳:消防栓问题关注得好,现在应全面检查,该修的要修,该换的要换,防患于未然。

  乐乐:一旦发生火灾,就近的灭火装置更显重要。对于居民楼内的消防设施配置一定要完好。

  丙中洛:没有发生火灾往往不会去关注消防设施,一旦出事,才手忙脚乱。

  蔡钒:楼道里的消防栓因为贴着严禁开启的字样,所以我们根本不敢触碰这个橱窗。更不知道有水无水,水管接口是否好使。如果一旦遭遇火灾,这橱窗该怎样开启,也不得而知。需要消防部门来社区给居民指导一下。

  张sir:在下吕浦,绝大多数楼房的消防设施已老化,没有消防水源,一些消防安全通道被堵塞,一旦发生火灾险情,想及时救火消灾谈何容易?

  温馨提示

  老旧住宅区的楼内消防设施到底要不要取消?应采取哪些措施保障居民消防安全?今天,《代表在线》栏目将邀请相关人大代表及职能部门代表,探讨“如何保障老旧住宅区消防安全”这一话题。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潘涌燚|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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