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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将放宽融资融券参与条件 并公开征求意见

新民晚报 2015-06-13 09:38:06

  【新民晚报·新民网】证监会昨天宣布,修订后的《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将放宽投资者融资融券参与条件,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闻发言人邓舸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此次修改《管理办法》,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健全制度,促进融资融券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据了解,2006年6月,中国证监会制定发布《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并于2010年3月启动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2011年10月,中国证监会根据市场发展需要修订试点办法,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转入常规,此后取得快速发展。本次修订主要有7项内容,一方面加强监管、防范风险,强化证券公司责任;另一方面,取消了部分限制性规定,特别是投资者参与交易的条件大大放宽,包括取消“半年”限制、允许合约展期等。

  邓舸表示,目前,融资融券业务总体健,风险可控,但随着业务的迅速增长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风险控制与防范措施,优化相关业务监管规定,促进融资融券业务健康发展。(新民晚报记者许超声)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温网编辑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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