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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小习武为了防身 如今攀爬本领却为盗窃

温州网–温州都市报 2015-06-20 09:46:27

  温州网讯 昨天,温州市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对苍南金店特大抢劫案犯罪嫌疑人张某依法提起公诉。老师伯记得案件发生在去年12月9日早上,苍南县钱库镇永新北路一家金店发生入室抢劫案,店主被劫匪刺伤、店主母女二人还遭捆绑威胁(本报去年12月15日已做了报道)。这正是:

  贪财起了歹意,

  打起金店主意;

  以为轻松逃离?

  男子天真无敌!

  张某之所以选择这家金店作案,有一个原因是该店与他在钱库镇的暂住处很近(相距约300米)。据张某交代,去年12月初,为归还银行信用卡的欠款,他才萌生了盗窃的念头。从小习过武术,攀爬翻墙对他来说是件轻松的事情(据张某事后交代,为了保护自己、不被他人欺负,他13岁起就在武校学习散打)。

  去年12月9日早晨5时许,张某戴着口罩攀爬进入金店的二楼,持刀威逼店主陈某母女,劫得现金人民币约2000元及大量黄金首饰后,迅速逃离现场。为了躲避警方,案发后他多次更换三轮车、出租车等交通工具,辗转苍南宜山镇、灵溪镇、平阳鳌江镇,最后回到老家平阳水头镇。

  去年12月13日10时20分,张某从平阳女友家中出门,就被守候在附近的民警抓获。面对审讯,张某对自己入室抢劫的事实供认不讳。除去已销赃的5.3万余元,后来警方追回未被销售的黄金首饰约980克,价值约24万元。在其归案后,张某家人卖掉了老宅,帮他还了未还清的银行欠款。

  经审理,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非法侵入他人住所,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温萱吴祖坚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李思思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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