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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赚钱还债不要命 违规私设易燃易爆品仓库

温州网–温州都市报 2015-06-24 10:30:02

  温州网讯 男子柯某在租来的仓库里暗地经营危险化学品,面积800余平方米的仓库中存放着百余吨油漆、松香水、香蕉水等产品,近日,柯某被瓯海区人民法院判处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万元。该案是我市首例安全生产事前追责案例,也是我市无证经营油漆类危险化学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首例案件。

  柯某1966年出生,浙江省缙云县人。1993年至1996年期间,他曾在仙居县横溪镇开办油漆厂,后因经营不善亏损100余万元。

  2007年春节过后,柯某来温在朋友曹某经营的油漆店里帮忙。2012年1月31日起,曹某将油漆店转手给柯某,在未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工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柯某开始独立经营松香水、油漆等危险化学品。

  柯某经营的品种主要有松香水、香蕉水、二甲苯、木器油漆等,均属第三类易燃危险化学品。这些危险化学品主要从南京某涂料有限公司、宜兴某涂料厂、金华某涂料厂等处购进,大多转售给建筑工地、无牌个人钢管厂、小型家具厂等。据统计,柯某非法经营数额达90万元以上。

  被捕后,柯某交代,他曾去过瓯海区安监局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但由于他租赁的仓库无法申请产权手续,只能暗地里经营。尽管柯某在非法经营期间并未发生过事故,但该仓库没有防爆设施、电器设备不具备防爆功能,也并未安装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

  案发后,柯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我睡在危险化学品仓库的楼上也一直很害怕,夜里都睡不着,只怕出事情,可是我从19岁就开始做油漆生意,离不开这个行业,为了赚钱还债,只能走这条路。”柯某无奈地垂下了头。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诸葛之伊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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