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拉横幅要民办学校退款后续:苍南教育局回应
核心提示:
家长今天上午在巨人中学拉起横幅,要求退款
温州网6月24日讯(记者 温婉)今天上午,苍南各公立高中开始补报志愿,学生家长一早就在各校招生大厅排起长队。据悉,苍南县采取私立学校先招,公立学校后招的招生办法。中考分数线一出,部分家长因担心孩子“无校可读”,争相报名当地的私立学校。然而昨日公立学校的录取分数线公布,家长看到其录取分数线远低于近几年,纷纷要求退款并重新填补志愿,一些家长还拉起了横幅要求民办学校退款。
针对这一情况,今天中午,苍南县教育局对2015年高中段新一招生情况进行了说明:
从2014年开始,温州市所有高中段统一使用“中招管理系统”进行招生录取。2015年,苍南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40分,凡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可填报公办普通高中志愿或直接到民办普通高中报名,均有可能被录取。考生无论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或民办普通高中,一经录取,市教育局“中招管理系统”将自动锁定该考生,其他学校就不能再录取。县教育局在中考前已将此录取规则通过每一所初中学校告知每位初三学生和家长,并发放“致全县初三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由学生和家长签字后上交回执给初中学校存档,同时县教育局和各初中学校还举办了中考志愿填报专题培训会。
根据温教基〔2015〕8号和温教办基函〔2015〕76号文件精神,在中考成绩发布后,按照市教育局规定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比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早一天,即6月22日由考生直接到民办普通高中报名,民办普通高中在市教育局“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凭考生录取码自主择优录取(考生向招生学校提供录取码表示确认招生学校的录取行为),首次录取截止时间为22日当天17:30。按招生计划未招满的民办普通高中,待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后,再次进行自主招生。
公办普通高中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为6月22日17:30。6月23日,公办普通高中由县教育局“中招办”按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按学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划定。由于民办普通高中早一天招生,部分学生和家长参照往年我县各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担心自己被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的可能性不大,6月22日就直接到民办普通高中报名录取,导致今年部分公办普通高中报名人数少,出现录取分数线比往年明显偏低和录取人数不足的情况。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招生文件规定,针对部分公办普通高中招生人数不足的情况,县教育局将组织有关公办普通高中进行择优补招工作。
特此说明。
苍南县教育局
2015年6月23日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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