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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毒父杀女抛尸茅厕 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

温州网–温州晚报 2015-07-03 07:22:23

  温州网讯 昨天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发生在平阳的张某杀女案作出一审宣判。张某在杀害女儿后还抛尸茅厕。其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张某,男,39岁,平阳人,曾因强奸罪被福州铁路运输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张某以经济困难无力抚养女儿小甜(化名)和其不听话为由,意欲将其杀害。2014年8月30日凌晨1时许,张某在平阳县腾蛟镇霞山村自己家中,掐扼小甜颈部致其断气,后用布条、鞋带勒住其颈部并打结以确保其死亡。凌晨2时许,张某将女儿尸体扔至住处对面的厕所中,并用粪便、衣物予以掩盖。经法医鉴定,小甜系机械性窒息死亡。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鲍苗苗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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