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禅城上半年共23人因造谣传谣被处罚

来源:羊城晚报作者:2015-07-09 10:09:19

 “某某商城发生抢小孩事件”、“刚才看到有人强拉妇女上车”……这段时间,微信朋友圈内出现了大量“发生”在佛山的事件,随后被证实为谣言。4日,佛山禅城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刘思朝率队上线访谈节目,逐一回应市民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据刘思朝透露,今年1-6月,禅城公安处理造谣传谣违法犯罪人员23人,其中行政拘留5人,刑事拘留3人,教育训诫15人。

     针对现在网络上传播的各种谣言,有市民拍案声讨,“把一些全国的个案说成是自己的亲身经历或刚发生在朋友身上,不知是何居心?”对此,禅城公安分局副局长黄小龙回应说,“从目前警方破获的网络制造传播谣言违法犯罪案件情况看,网络谣言的制造者分两种人群:第一种人群,属于随意改编各种网络谣言,有的出于好奇,有的是以讹传讹,有的纯属泄私愤,有的网民目睹一些家庭纠纷、社会事件等,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凭着主观猜测随意发布;另外一个突出的传播人群是那些‘大V’,背后是网络公关公司、网络抄手联手这些意见领袖,目的是为了造谣炒作牟取利益。”

     黄小龙说,遇到一些网络事件,网友要记住,不要转发侵犯公民个人名誉权或者侵犯法人商誉的谣言;二是不转发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谣言;三是不转发威胁恐怖信息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谣言。“平时市民应关注警方官方微信微博,有疑问第一时间向警方求证。对在互联网上制造传播谣言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予以打击,依法惩处。”

本文转自:温州网

编辑: 林晶晶|责任编辑: 黄作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