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做“病毒式”网络谣言携带者

来源:成都文明网作者:2015-07-09 11:31:52

    7月3日上午,南通海门一男子从鹏腾大厦跳下身亡,现场有目击者拍下了视频和照片,传到网上后引起大量转发。有传言称,这名男子是因炒股失败跳楼的。这一说法很快“病毒式”传播到了全国各地,谣言也因此诞生,“有人因股票大跌,从北京金融街某银行楼上跳下!”“成都南门某银行门口有人跳楼,又一个股民洗白了”……谣言配发的均为海门男子跳楼的图片和视频。(7月8日《现代快报》)
  明明是因为自己工作问题发生跳楼的一件事,可以让别有用心的人移花接木变成多场景、多地区、多人“炒股跳楼”的谣言,而且此的谣言莫须有地被按上了“因炒股失败”才选择轻生的理由。这些信息,很快地演变成了出现在全国多地“股民跳楼”谣言的源头。新闻中的记者通过网络搜索,发现经过短短数小时,内容、视频、图片均类似的信息出现在了全国多地,信息中所指的“事发地”相继被改为北京、四川、上海、深圳、南通等多个城市。事实表明,网络诺言的滋生和泛滥,不仅扰乱社会次序,愚弄网民,让许多人成为这些网络谣言的受害者,产生没有必要的心理恐慌。 
  众所周知,病毒是具有传染性的,弄不好会危机人的生命安全。同样的道理,网络谣言也是网络上的病毒,如果人的“免疫功能”不强,同样也会被毒到,不仅伤害到了社会正确的舆论,更容易让人产生价值偏误。网络谣言,不但损害了公民权益,而且扰乱了杜会秩序。网络谣言始于其制造者,扩散于其传播者。分析造谣者的动机,或为吸引眼球博名出位、敲诈勒索非法获利,或蓄意制造社会恐慌、唯恐天下不乱,或发泄个人仇隙、恶意贬损他人名誉。而传谣者往往怀着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或不知所谓的糊涂心态,将这些谣言进一步扩散,加大了谣言被误信为真的可能性,在很大程度上对“老母鸡变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坏作用。 
  类似新闻中移花接木的网络“病毒”,要比真正生活中的病毒传播快,副作用也大,因为这些传谣着只要鼠标一点,这些毒气就会迅速在互联网和不明真相的人中间迅速传播开来,其实,类似于“炒股跳楼”的网络谣言,也并非个案。7月3日,东海县公安局网络安全监察大队发现有人在“天涯论坛”上发布一条《愿死去的孩子得到安息》帖文。文章称“连云港出现一帮专偷小孩和摘取小孩器官的人,目前这伙人在东海县黄川镇”。7月4日,东海县公安局网监大队会同黄川派出所经缜密排查,抓获了这起谎报险情、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违法嫌疑人李某。目前散布“偷小孩”谣言的李某已经被拘,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法律尊重和保护公民个人的言论自由,但是,言论自由并不等于没有理性约束,可以任意造谣滋事,任何言行都不能超越法律和道德的底线。我们的法律机构对于那些网络造谣者和传播者在教育不改的情况下,就该严格的使用法律手段进行惩处,这样才能真正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来教育广大网民在享受言论自由基本权利的同时,更应提升自身素养,强化责任担当,抵制网络谣言,维护舆论环境。这样,网络谣言才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得而诛之。

本文转自:温州网

编辑: 林晶晶|责任编辑: 黄作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