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成交通事故死伤人员涉电动车 电动车如何管理?
温州网讯 凌晨时分,一男子骑着电动车闯过红灯,悄然出现在市区鹿城路、勤奋路路口;一辆正常行驶的面包车来不及回避,将骑车男子撞倒在地。这是不久前刚发生的一例电动车事故——今年上半年,鹿城区已发生了1538起涉电动车事故,致5人身亡。
有人大代表反映,市区街头随处可见的电动车,绝大多数是超标的“三无”(无牌、无照、无保险)车辆,这些车辆在方便了市民生活的同时,也导致大量交通事故。
面对频发的事故,管理部门应有哪些举措?本周,“代表在线”栏目记者对电动车进行了调查。
事故频发
上半年鹿城区涉电动车交通事故1538起
截至今年5月20日,全市共登记备案的电动车128.2万辆。据市交警支队数据,今年1到4月,我市交警处罚了16295起有关电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二大队统计,今年1~6月份,仅鹿城区就发生涉电动车交通事故1538起,约占总事故的17%;造成5人死亡,约占同期事故死亡总人数20%。而去年,全市一般以上(指人员重伤以上、损失超30万元)交通事故死伤人员中涉及骑乘电动车的约占40%。市中级人民法院去年发布的《交通事故白皮书》显示,2012年以来,温州法院共审理了610件涉电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造成死亡和伤残后果合计所占比例高达51.80%。
这份白皮书指出,部分电动车在技术指标上已达到机动车标准,但由于管理制度的空白,使其成为无牌、无照、无保险的“三无”车辆。“电动车驾驶人无需培训、领取驾照,驾驶准入门槛极低。”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张乘风说。此外,电动车由于没有强制保险要求,不少驾驶人经济能力有限,频发的事故还带来了大量的赔偿纠纷。
参数超标
电动车发生事故危害性不亚于机动车
电动车也称电动自行车,是近十余年兴起的代步工具。 “受技术条件限制,最早的电动车设计时速较低、重量也轻,根据国标是认定为非机动车。我国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整车质量不大于40公斤。符合这个国家标准的,属非机动车,超过标准的,属机动车范畴。”张乘风说,根据规定,非机动车不需要领取牌照,驾驶人也不需要考取驾照。
“就我们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温州路面上行驶的、商家销售的电动车,绝大多数都是超标的,实际上大都属于机动车范畴。”张乘风说,电动车在速度、重量等方面达到机动车标准后,对行人、车辆及驾驶人本身的危险性远远提高。“执法中,我们发现部分车辆的最高时速甚至可达60公里/小时,发生事故后危害不亚于机动车。”
曾经封杀
2003年曾禁止电动车在市区上路
据悉,温州市区十多年前就曾全面封杀过电动自行车。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温州市公安局于2003年8月发布通告,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市区(鹿城区、龙湾区和瓯海区)上路。
禁令发布之初,市区电动车数量有所下降。尴尬的是,交警上路查处电动车,而电动车的销售却没有受到影响。几年后,尽管禁令犹在,市区的电动车却已多如过江之鲫。这份10多年前发布的禁行通告是否已经废止?记者日前咨询了多位公安交管人士,都无法给出明确答复。
交警说法
堵住源头,路面执法才有可能推进?
市区多位一线执法交警表示,电动车是否超标需要经专业机构鉴定确认后方能执法,“全市上百万的车辆,现有的警力资源根本无法实现对所有的电动车一一查处。”
“超标电动车生产、销售上几乎没有相关部门加以限制,市民可以合法购入,这也让交警的执法更加被动。”一位基层交警称,实际执法中,他们一般只对发生事故的电动车进行车辆性质鉴定。
交警表示,他们希望上游的生产、销售管理部门能够一同协作,“超标车辆的源头如果堵住了,作为末端的路面执法才有可能顺利地推进。”
谁的责任
整车质量、最高速度等不合格
据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4年度流通领域电动车及汽车配件质量专项抽查检验结果显示,抽检的10批次电动车中,有8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达到了80%,不合格项目包括整车质量、最高速度等。
据了解,温州仅有数家电动车生产企业,主要分布在瑞安、乐清等地,产量不大。温州市场上在售的电动车主要从外地流入。“发现本地电动车生产厂家存在超标情况,我们都会按照国标规定要求整改。”市质监局产品质量监督稽查处处长陈勇说,外地流入温州的超标电动车归属流通领域,质监部门对此没有执法权。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副局长姜健介绍,他们去年抽测的不合格电动车,执法部门予以没收或要求下架。 “其实部分电动车的超标情况也并非厂家造成,有的是经销商或消费者自行对变速器进行调整。也就是说,车在店里是符合标准的,售出后才进行了调整。”
外地经验
电动车禁或不禁,国内城市不尽相同
在国内的许多城市,电动车禁或不禁,已经成为考验政府部门管理能力的一道城市难题。
2015年元旦起,福州市在主城区全面限制超标准和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车通行,同时进一步规范了电动车生产、销售行为。
2015年7月1日起,成都市对无牌无证的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管理。此前,该市对达标电动车核发电动自行车牌证,对超标电动车核发临时通行证。
去年10月,广州市发布了《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拟对电动自行车等采取“禁售”、“禁油”、“禁行”、“禁停”、“禁坐”的措施,公开征集意见。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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