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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一除名协警与人搭档贩毒 对方曾还被他抓过

温州网–温州晚报 2015-07-16 09:51:07
他姓高,曾是一名派出所协警,抓获过一名吸毒人员。然而当他被开除后,却和吸毒人员分工合作,做起贩毒和送“冰妹”的一条龙生意。

  温州网讯 他姓高,曾是一名派出所协警,抓获过一名吸毒人员。然而当他被开除后,却和吸毒人员分工合作,做起贩毒和送“冰妹”(陪客人吸毒并提供性服务的女性)的一条龙生意。近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及介绍卖淫罪对高某等三人提起公诉,以贩卖毒品罪对同案的姜某提起公诉。

  高某,41岁,市区人。2013年,高某抓获吸毒人员曾某。后来两人通过朋友认识,高某通过曾某还认识了杨某。去年9月底,高某被派出所开除。被开除后,高某仍对外宣称自己在派出所工作。

  同年11月中旬,高某、曾某和杨某合伙做起了贩毒一条龙生意。杨某有毒品来路,负责购买和保管毒品;高某负责销路;曾某负责联系“冰妹”。

  11月21日,杨某到江西南昌向姜某购买了970克冰毒,200颗麻古,之后由高某将这些毒品陆续售出,其间曾某先后6次介绍2名“冰妹”,其中还有一名未成年人。

  12月2日,杨某和高某第二次到姜某处购买毒品时,两人在温州西高速公路收费站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共查获冰毒2497.98克、麻古100颗。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杨某、高某、曾某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大,又介绍他人卖淫,应当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及介绍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姜某贩卖毒品,数量大,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诸葛之伊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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