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温州溪下卫生院原院长与同学私分12万 某获刑6年

温州溪下卫生院原院长与同学私分12万 某获刑6年

温州网–温州都市报 2015-07-16 10:25:23

  温州网讯 下卫生院原院长章某贪污案一审宣判,因伙同同学贪污基建工程款12万元,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其同学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据悉,这是永嘉今年来首个进入法院审理的卫生系统贪腐案。

  章某于2010年12月至2013年12月担任永嘉县溪下卫生院院长。其间,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监工的名义让同学金某参与溪下卫生院及下属黄皮卫生服务站基础建设和标准化建设。

  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章某伙同金某以伪造材料票据及人工工资清单的方式,虚报材料费及人工费,套取工程款14万余元,其中1.8万元用于代开发票缴纳税费,剩余的12万余元被两人私分,章某分到8万元,金某分到4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章某、金某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庭审中,章某对贪污一事供认不讳,却否认金某贪污基建工程款,认为这是给金某的工资。公诉机关认为两人未采取与其他工人一致的方式予以合理做账、申报,而是虚报工程款准备贪污,其辩解不应采信。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诸葛之伊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疫情防控一刻不得松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