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违建厂房何时拆已被法院要求强制执行拆除
浙江在线讯(记者陆遥滕昶)本报曾关注永康市城西新区桐塘头村和西城街道大园村交界处,上万平方米违建工厂未拆除的报道(详见本报2015年4月22日4版)。当时,永康市国土资源局曾承诺,将于4月22日起,陆续拆除15000多平方米违建。如今已经过去整整3个月,当初的承诺是否都已经兑现?带着疑问,记者再次来到桐塘头村。
在桐塘头村的洋塘水库东侧和北侧,记者看到一排大型厂房,面积大约有数万平方米。在厂房临近水库的一角,有一段被拆除的围墙。周边村民告诉记者,这是4月22日以后拆除的。此外,记者从大园村了解到,目前违建工厂违法占用的部分耕地也已经归还。“但是房子还没有看到他们拆除过。”大园村一位村民告诉记者。“违建厂房占用的水库是上世纪60年代建造的,用以给周边几个村庄灌溉,建厂后,一大片水库面积被填埋。”桐塘头村村民告诉记者,他们迫切希望违法建筑尽快被拆除。
承诺拆除的违建,为何至今未拆?为此,记者来到永康市国土资源局采访了副局长陈景辉,他说,今年4月30日,该局向涉及非法占用土地的永康市正大铸钢厂及浙江正钢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认定剔除已处罚地块以外,两家工厂超出批准范围占用土地面积共计14209.27平方米。其中,10153.77平方米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4055.5平方米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为此,永康市国土资源局责令两家工厂将非法占用的土地14209.27平方米土地退还;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10153.77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没收两家公司在非法占用的4055.5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对两家工厂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处以共计57万元罚款。
然而,处罚决定书下达后,上述两家工厂并没有履行拆除违法建筑的义务,为此,永康市国土资源局在6月26日催告履行未果的情况下,向永康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7月17日,永康市人民法院下达行政裁定书,并提出若两家企业逾期未履行拆违义务,将由永康市西城街道办事处、城西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拆除。
然而,对于街道和乡镇相关部门是否会及时拆除“坚持”多年的违建,当地的村民都表示担忧。对此,本报将继续关注。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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