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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向邻居借了三次钱后 连夜举家“跑路”躲债

温州网–温州商报 2015-07-29 10:00:28

  温州网讯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借钱帮助渡难关是挺暖心的一件事。拿到钱的一方若连夜举家搬迁逃避债务,那就让人寒心了。近日,永嘉法院就公开审理了这样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拖了16年的欠款最终回到了债权人的手里。

  1999年,原告林立在天津做生意,被告建民也在天津做生意,两人正好是邻居,关系还不错。当时,建民以生意周转为由三次向林立借款共计2.7万元,并立下三张借据:当年的正月初一,建民向林立借了1.2万元,约定利息按2%计算,后又于9月14日和25日分别借钱5千元和1万元,约定利息按1.5%计算,并承诺日后连本带息归还。因为每次借款建民都会立下欠条,所以林立也挺放心的。

  但意想不到的是,没过几天,建民全家连夜搬走。林立顿时慌了神,为了2.7万元的欠款,自己这么信任的邻居居然连夜“跑路”了。虽然多方打探,但建民音信全无。

  直到近两年,林立才打听到建民的下落,并马上前去讨要欠款。因为有欠条为证,建民只能承认借款之事,但却拒绝偿还。无奈之下,林立将建民告到了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建民立即归还自己借款本金2.7万元及利息。建民则回应称,自己因经济困难,请求减免部分款项。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建民同意于2015年7月10日前偿付原告林立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5万元。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诸葛之伊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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