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再出新招 “老赖”连出租车也会没得坐了

来源:温州网–温州日报作者: 缪眎眎 2015-07-30 07:19:29
核心提示:截至今年6月,我市两级法院已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构成拒执等犯罪的案件78件91人,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48件5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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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记者从省高院近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最高法院为打击拒执犯罪再出新招,不仅对案件管辖、定罪量刑、追诉程序等问题进行明确,还对限制“老赖”高消费及有关消费规定进行升级,包括坐出租车等日常消费行为也被纳入限制之内。

  一直以来,执行难问题是市民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困扰法院工作的瓶颈问题之一,且不同程度地影响法院的司法权威和公信力。为进一步突破执行难问题,今年7月22日,最高法院正式施行《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和《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解释》有三大亮点,一是在“情节严重”实体认定标准上更加具体,并以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引导被告人履行义务;二是明确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一般由执行法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是公诉和自诉并行,为申请人维护债权提供了新的路径。

  另外,《规定》还在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规定等方面进行升级:以后法院在执行中,不仅对包括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乘坐高铁飞机等九大类老赖高消费行为说“不”,对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也将说“不”,戴名表、抽名烟、坐出租车等非生活或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也在限制之列。凡是纳入失信“黑名单”的被执行人必然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单位被执行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明确禁止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四类责任人员实施高消费及有关消费行为。

  据温州中院执行局副局长、执行监督处处长吴忠烈透露,截至今年6月,我市两级法院已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构成拒执等犯罪的案件78件91人,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48件57人,目前处于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10件11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6件7人。“对有证据证明涉嫌拒执犯罪的被执行人,发现一起,移送一起,判决一起,相关部门还应互相监督和全力协助,这样才能让‘老赖’真正寸步难行,助力法治温州和信用温州的建设。”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诸葛之伊|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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