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同意洞头撤县设区
温州网–温州日报
2015-08-06 07:32:52
温州网讯 日前,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洞头县,设立温州市洞头区,将温州市龙湾区灵昆街道划归洞头区管辖。以原洞头县和龙湾区灵昆街道的行政区域为洞头区的行政区域,洞头区人民政府驻北岙街道县前路12号。
依据市政府向省政府的请示报告,洞头撤县设区,有利于实施都市化战略,提升温州城市竞争力;有利于推动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快瓯江口和洞头半岛开发的步伐;有利于推动温州从“沿江城市”向“滨海城市”迈进。
随着国务院批复同意,市委市政府将着手推进洞头撤县设区各项具体事宜。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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