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高版”大货车被切割 11家企业被开出罚单

违法加高厢体的大货车被现场切割处理。本报记者王兴飞摄
超载、超速、伪造行驶证、违法加高车厢擅改机动车外形……针对大货车违法行为屡禁难止,12日下午,高新交警对违法加高厢体被查处的大货车进行现场切割处理。
8月9日,高新交警在巡逻中发现,一辆大货车涉嫌违法加高厢体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经过现场检查和比对该品牌车辆出厂设置数据,这辆原定高度3.45米的货车竟长高至3.75米。
“别小看加高的这30厘米,多了这一截儿,货车可以超载30%。 ”高新交警大队民警介绍,他们在整治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时发现,大货车加高厢体超载是较为普遍的现象,仅依靠处罚并不能有效遏制超载。

行驶证上的照片被偷换。本报记者王兴飞摄
依据交通法规,私自加高厢体属交通违法行为中的“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 , 交警部门依法可对当事人处以500元罚款,超载则依据超载比例进行处罚,但如果不对加高的厢体进行切割处理,货车超载仍可能发生。12日下午,几辆被查处的违法加高厢体的大货车被高新交警进行现场切割处理。
据了解,截至目前,仅私自加高厢体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这一项,高新交警就已查处235宗违法行为,其中155宗已裁决处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第4款规定,运输单位的客运车辆载客或货运车辆超载,经处罚不改的可直接处罚单位责任人。高新交警大队交通科科长董斌介绍,截至目前, 11家大货车运输企业负责人被开出5000元大额罚单,累计被处罚14次,另有24家运输企业被纳入下一步处罚名单。 (记者王兴飞实习生徐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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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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