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鼓励农民工进城落户 原籍地土地权益不得剥夺
新华网
2015-08-15 16:47:47
浙江省政府日前出台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解决农民工面临的突出问题。明确提出,依法保护本省籍农民工在原籍地的土地权益。
根据浙江省政府的规定,支持农民工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是现阶段,各地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工进城落户的条件。
同时,实施意见提出,有序推进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民工市民化,充分保障农民工依法享有的选举与被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支持农民工参加职代会、村(居)委会选举,保障其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记者岳德亮)
|
|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相关新闻
为你推荐
-

市委工作务虚会召开
要闻12-12
-

温州市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开幕
要闻12-12
-

11月份,温州CPI同比下降0.3%
经济12-12
-

温州理工学院附属三所学校正式揭牌
科教文体12-12
-

北麂山灯塔实行值守志愿服务满十年 守出“心灵的宁静”
社会12-12
-

吃的玩的赏的陆续开张 洞头东沙不夜港旅游业态再“扩圈”
社会12-12
-

全景沉浸式探索戏曲观演新样式 温越版《封神》邀你“入局”
科教文体12-12
-

永嘉农产品“出海”拓市场
经济12-12
-

十几岁孩子腰椎间盘突出 “腰不好”越来越年轻化
社会12-12
-

郑思维迎来国际赛场“最后一舞”
科教文体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