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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第四批34例失信人名单曝光 新丁香在列

温州网–温州日报 2015-08-19 07:55:59
温州第四批“构建诚信、惩戒失信”专项行动失信人对象名单通过媒体公布

  温州网讯 为惩戒逃废债行为,今天温州第四批“构建诚信、惩戒失信”专项行动失信人对象名单通过媒体公布,28家“老赖”企业中,不乏我市昔日明星企业,如温州市新丁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比起前三次失信名单,这次曝光的案例数量最多。此次曝光的案件共34例,其中企业涉案28例,失信情形多数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此外还有企业主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刑,以及企业主长期外出避债等。其中瑞安兴隆针织有限公司失信情形较为特殊,是以与他人签订虚假租赁合同,制造抵押物处置障碍的方式进行逃废债,法院做出对恶意出租妨碍执行的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司法拘留15天的严厉处罚,同时对协助被执行人共同作假,虚构租赁合同的两名案外人给予罚款。该公司也因此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通过查看这28家“老赖企业”发现,除新丁香外,大部分涉案企业,如浙江申红达卫浴有限公司、浙江南华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宝光集团有限公司、温州致富皮业有限公司、瑞教集团有限公司等,均为当地知名企业,业内颇有知名度,如今却上了失信名单,令人唏嘘。

  失信名单中,个人涉案6例,失信情形以持卡人透支信用卡,经银行多次催收无果为主。此次首次有个人因帮助他人洗钱转移犯罪所得资产进行逃废债,被公安机关以洗钱罪查处而列入失信人名单。此外,个人涉案中还包括某银行原信贷员方巧丽,她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上榜”。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随着失信人名单公布机制的完善,多种不守信的逃废债被列入失信人名单,以期对潜在“老赖”形成警示,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专项行动联席会议联络组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失信人名单曝光将进入常态,每季度一次。

  据悉,除了信用卡恶意透支和银行失信人外,大部分的失信人都带有法院执行号。这意味着这些失信人已经列入了全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失信人名单,在进行高消费、乘坐飞机、入住星级宾馆时都会受到限制。

  下一步,我市将贯彻落实全省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促进经济金融稳定发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大对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打击有损区域信用环境、破坏金融生态的失信企业和个人,主要打击通过换壳逃废债,利用帮扶欺诈逃废债,信用卡逃废债和长期在外躲债或逃逸、恶意租赁逃废债、恶意占用逃废债和恶意诉讼逃废债等行为。

  法院、高速交警“双剑合璧”

  “老赖”上高速小心车被扣

  记者昨日从在温州中院召开的全省高速交警协助执行工作现场会上获悉,去年至今,在高速交警温州支队的协助下,温州两级法院共申请协助查控车辆672辆,成功查扣被执行车辆185辆,已经拍卖处置23辆,拍卖到位标的额250.13万元。

  去年7月,浙江高院执行局与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总队签署会议纪要,就高速交警协助法院查扣车辆作出规定后,温州中院与高速交警温州支队建立了对接联络工作机制。法院、高速交警“双剑合璧”,极大地压缩了“老赖”的生存空间,为破解法院“执行难”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现场会透露,去年10月底,温州中院与高速交警温州支队在建立对接联络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双方还签署了《关于建立高速交警协助控制被执行车辆对接联络工作机制的规定》。该规定明确,协助控制的车辆仅限于本省各级人民法院提交到省高速交警总队拦截系统的被执行车辆;被查扣的车辆原则上由高速交警停车场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接收,高速交警扣车后应第一时间通知法院执行局,执行局应在2小时内到达停车场完成车辆移交;在协助执行过程中引起的纠纷与争议,由执行法院负责处置;产生的拖车费及停车费等相关费用应由法院在接收车辆时即时付清。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 潘涌燚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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