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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被偷不足百元 为引民警重视谎称被偷4000多元

温州网 2015-08-19 17:48:30

  温州网讯(通讯员 陈芳)8月17日,南郊派出所接到报警称爵帅服装厂有东西失窃。南郊派出所迅速出警。

  据了解,朱先生、杨先生是爵帅服装厂的员工,平时住在厂内307宿舍,一人一个房间。白天,朱先生、杨先生在厂里上班,当天晚上18时两人回宿舍时发现自己房间门口的木头挂锁被踹了,他们连忙进房间查看,随后并报警:朱先生丢了一部三星手机和1800元现金,杨先生丢了2600元现金、一双灰色匹克运动鞋和几十元零钱。

  说来也巧,第二天,杨先生和朱先生在宿舍之间串门时发现了穿着杨先生匹克运动鞋的罗某。他是杨先生和朱先生同一个厂内的同事罗先生的堂弟。见到自己的鞋子之后,杨先生、朱先生立刻将罗先生抓住,并扭送到南郊所。

  经讯问,罗某很爽快地承认了曾到爵帅服装厂偷取一部三星手机、一双灰色匹克运动鞋和六七十元钱,但否认拿过朱先生和杨先生的4400元钱。罗某表示:“如果我拿了4400元,我早就跑了,还待在这边等你们抓吗?”。见罗某态度这么坚决,办案民警不禁起了疑问,又再次询问了朱先生和杨先生。朱先生和杨先生立即道出了其谎报警情的事实。如此一来,朱先生和杨先生就涉嫌报假警了。

  警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鲍苗苗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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