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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低收入家庭可申请经适房 5年内不得转让

温州网–温州日报 2015-08-21 10:22:02

  温州网讯 记者昨获悉,永嘉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上塘三元堂二期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可向户籍所在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提出申请。

  上塘三元堂二期经济适用房共4幢,计168套,总建筑面积10451.95平方米,每套建筑面积40-70平方米不等。该批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在保障面积范围内的,按照政府指导价销售;超过保障面积的部分,按市场价(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得出的价格)销售。具体价格由县住建部门会同县发改部门研究后报县政府批准。

  此外,该批经济适用住房自取得产权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回购住房继续用作经济适用住房向符合条件的家庭供应。

  申请购买对象自取得房产登记薄记载之日起满5年的,经县政府批准后可以上市交易时,按照届时的销售价与当时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含超过享受面积部分)差价的50%,向县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鲍苗苗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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