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流动性管理发生历史性变革 存贷比监管取消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决定,删除了实施已有20年之久的商业银行75%存贷比监管指标,并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银监会主席尚福林曾坦言,存贷比监管指标取消后有利于提升我国银行业放贷能力,但面对当前银行业的资金来源和资产形态多元化,未来如何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将是重大挑战。
近年来,中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结构已趋于多元化,存款在负债中的比重持续下降,目前平均为78.6%,其中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这一比重已降到68.4%,同业负债、发行债券等在负债中占比逐步增加,与此同时,商业银行的资产中,除贷款外,债券投资等比例也在提升。
2014年6月30日,银监会发布了《关于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的通知》,调整存贷比计算口径,规定计算存贷比分子(贷款)时扣除支农再贷款、小微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三农”专项金融债对应贷款等六项内容,并增加了“银行对企业、个人发行的大额可转让存单”以及“外资法人银行吸收的境外母行一年期以上存放净额”两项分母(存款)计算口径。2014年12月,央行也明确从2015年起,对“各项存款”统计口径进行调整,将部分原属于“银行同业存放”项下的金融机构存款纳入“各项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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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银监会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末,商业银行平均存贷比为65.8%。中信建投银行业分析师杨荣曾测算,存贷比监管指标取消后,若按照极端情况下存贷比升至80%计算,16家上市银行将新增人民币贷款约6.6万亿元。不过,华夏银行发展研究部战略室负责人杨驰也指出:“受资本充足率、合意贷款规模等指标的限制,商业银行贷款投放不可能无限增长,总体上依然会保持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
对于存贷比取消后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方向,业内分析人士认为,未来的银行业流动性监管指标将由巴塞尔协议III中的流动资金覆盖率(LCR)与净稳定资金比率(NSFR)来胜任,相较于简单的存贷比监管,这两项指标更加接近流动性监管的实质,下一步银监会将对这些指标的监管内容进行细化。
据悉,监管层对商业银行月末存款偏离度不得超过3%的考核指标依然存在,但未来也会有改进或取消的空间。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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