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危化品引发特别重大事故拟发一级预警
34类突发事件将分级发预警
《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流程》征求意见;34类突发事件将分级发预警,特别重大拆迁群体事件可发红色预警
新京报讯(记者邓琦李婷婷)当危险化学品有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事故时,或事故已发生,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或引发次生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拟发出危险化学品事故一级预警。
昨日,由北京市气象局组织制定的北京市地方标准《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流程》征求意见稿开始在市质监局官网公开,34类突发事件按照危害和紧急等程度分为四级进行预警,市民可于9月30日前登录该网站提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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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类突发事件将分级发预警
征求意见稿称,制定此标准是为规范北京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发布,确保及时、准确、快速地向公众提供权威、统一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
征求意见稿将突发事件划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按照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信息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目前,全市在此基础上可细化为34小类。
34类预警包括矿山事故、烟花爆竹、地震、空气重污染、房屋拆迁群体性事件、道路突发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霾等,“危险化学品”被列为第一类,分为四级。其中,当危险化学品有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事故时,或事故已发生,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或引发次生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将发出危险化学品事故一级预警。
另外,政府部门需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社区、农村现有广播、通讯设备等向市民播出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发布后,预警中心应及时对预警信息发布效果进行评估,包括预警信息人员覆盖率、时效性评估等。
雾霾未设置红色预警
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除了自然灾害,部分社会安全事件和公共卫生事件等预警划分受到关注。
例如,该稿提到,发生1起特别重大拆迁纠纷群体性事件;全市一月内发生2次重大级别拆迁纠纷群体性事件或5次较大级别群体性事件;经研究认为可发布红色预警信息的情况。
值得关注的是,部分自然灾害并没有设置红色预警,例如霾和霜冻等;部分自然灾害没有设置蓝色预警,而是以“高影响”级别代替。如预计未来12小时内可能出现雷雨天气,且可能或已经对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时,将发布高影响预警。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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