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服务员加收银 一年坑掉店里5万流水
浙江在线09月02日讯(钱江晚报记者邵巧宏通讯员尹杉)鄞州万达一家中餐馆,经理到服务员再到收银一起串通,坑了店里5万多元流水。近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利用假赠券套现的职务侵占案件,涉案四人均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刑。
“90后”宁波女孩林菲(化名)、王琳(化名)两年前应聘宁波某餐厅的收银员,两个小姑娘人活络,业务也熟练,老板是挺满意的。然而收银员的收入实在是不禁花,林、王二人常常“月光”。
怎样才能多赚点钱,去年4月,两个女孩想到了一个轻松“赚钱”的小“门道”。
餐厅开业搞活动时,曾经向客人发放过100元面值的赠券,于是她们就想到,自己去印一些一样的假赠券,当客人消费后用现金结账时,她们就可以用假赠券抵扣餐费,然后把客人给的现金私吞。
这个方案显然只靠两个收银员是没法完成的,于是她们还伙同营销部经理(另案处理)、服务员钱超(化名)和赵勇(化名)共同作案。
为此,他们在一家私人的设计工作室以餐厅对外发放的赠券为模板印制了500张假赠券,每张面值为100元,并盖上私刻的餐厅印章。
这件事就这么被他们私自运作着,直到今年年初,餐厅老板老板在审核账目时发现赠券有假,随之报警。
至案发时,四人共使用此假赠券约400张,非法获利总计4万余元。
此外,服务员钱超认为四人分钱的方式获利太少,从2014年11月起,又单独印制了1000余张假赠券,并采取同样方式侵占餐厅的款项。
至案发时,钱超共使用了这批假券中的150余张,从中获利1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菲、王琳、钱超、赵勇等四人结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职务侵占罪。根据四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分别判处林菲、钱超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赵勇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王琳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本报记者邵巧宏
本报通讯员尹杉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相关新闻
为你推荐
-

市委工作务虚会召开
要闻12-12
-

温州市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开幕
要闻12-12
-

11月份,温州CPI同比下降0.3%
经济12-12
-

温州理工学院附属三所学校正式揭牌
科教文体12-12
-

北麂山灯塔实行值守志愿服务满十年 守出“心灵的宁静”
社会12-12
-

吃的玩的赏的陆续开张 洞头东沙不夜港旅游业态再“扩圈”
社会12-12
-

全景沉浸式探索戏曲观演新样式 温越版《封神》邀你“入局”
科教文体12-12
-

永嘉农产品“出海”拓市场
经济12-12
-

十几岁孩子腰椎间盘突出 “腰不好”越来越年轻化
社会12-12
-

郑思维迎来国际赛场“最后一舞”
科教文体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