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启动户籍制度改革 差异化落户条件优化人口分布
中新网重庆9月7日电(刘相琳)记者7日从重庆市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重庆将实施差异化落户条件,在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和城市发展新区突出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集聚,在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突出人口有序减载,促进人口分布更加合理优化。
在新闻发布会上,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智奎向媒体解读了该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张智奎说,重庆将实施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制订居住证实施细则,居住证持有人将逐步享有当地居民同等基本公共服务,此外还将加快建设重庆自然人信息数据库,建立分区县的年度人口台账,使人口信息管理制度更加健全。
与此前全国多个省市出台的户改实施细则不同的是,这份《实施意见》明确指出,重庆将按照不同功能区域制定差异化落户条件。在都市功能核心区和都市功能拓展区,需满足务工经商5年,同时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与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落户可放宽到3年;在城镇发展新区城区,务工经商年限放宽到2年,与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不受务工年限限制;在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保持3年务工经商年限不变,对与两区域内的市级以上工业园区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落户不受此限,对在一般小城镇落户的,坚持以就业为前提,对产业基础较强的中心镇放开落户限制。
此外,在市外人员落户重庆方面,鼓励劳动年龄阶段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取得国家职业资格、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市外来渝人员落户。在都市功能核心区与都市功能拓展区探索建立市外来渝人员积分落户制度,针对不同类型人群制订积分分值和落户标准,保障稳定就业和稳定居住的人员落户。引导符合条件的市外来渝人员到城市发展新区城区落户。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就业状况等条件,适度控制市外来渝人员在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区县城落户,从严控制市外来渝人员在重庆一般小城镇落户。
张智奎解释称,实施差别化落户条件,充分考虑了重庆各功能区功能定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未来发展潜力以及不同层级城镇功能,是将产业布局和资源环境、人口承载力作为政策设计的基本依据,以此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合理聚集。预计到2020年,重庆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以上,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左右。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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