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员伪造合同私吞货款 犯职务侵占罪获刑5年
温州网–温州都市报
2015-09-11 14:54:23
温州网讯 苍南法院近日公开审理一起职务侵占案,被告人孔某被判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000元。
孔某,现年34岁,大学文化。2010年底,孔某受聘于苍南某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2011年至2013年期间,孔某利用其任外贸业务员的职务便利,在与境外客户签订合同时,违规提供私人账户,随后又另外伪造一份低货物单价的合同交给公司,截留货物差价,前后3次共侵吞公司货款24万多元。
苍南法院审理认为,孔某的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鉴于被告人孔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积极退赔单位损失并得到谅解,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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