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老板一年帮人套现1200多万 民警扣押500多张卡
温州网讯 一个经营小本生意的永嘉小老板,一年里光POS机就刷了一千多万元,这还能算小老板吗?但事实上,他却是利用POS机玩信用卡套现把戏,为他人非法套现,最终害惨了自己。今天老师伯来说说这个事:
空手套白狼,小老板非法套现上千万
卢某本是个普通的小老板,在永嘉瓯北经营着一家小店,因为有POS机,朋友便怂恿卢某帮他们套些钱出来花花。卢某一想,觉得主意不错,便开始用这种“空手套白狼”的方式来赚钱。
2011年6月、7月到2012年8月间,卢某从“阿勇”(另案处理)处购买、借用了商户名为“温州佳程”、“西宁申嘉建材经营部”、 “恩熙工艺品”等公司的银行终端POS机等相关设备,又以“建民”的身份证申领了“个体户建民”销售终端器具POS机,并先后租用永嘉县江北街道梦江大酒店后面商品房的一间地下室和金都住宅区的一个房间,在上述地点以收取0.8%到1%的手续费为条件,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使用上述POS机为他人提供套现服务。同时,卢某还利用上述POS机为他人提供“养卡”服务,收取手续费盈利。
经查,2011年9月份至2012年8月份,卢某采用上述手法,为他人非法套取现金人民币累计1251万余元。
卢某于2013年6月18日到永嘉县公安局投案。
以前不知套现违法,现在知道了
日前,永嘉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法庭上,公诉机关称,被告人卢某违反国家规定,以虚构交易的方式,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刷卡套现并从中牟利,扰乱了国家正常金融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对起诉书指控情节无异议,表示认罪。但辩护律师辩称,卢某帮助套现的对象只是亲戚朋友,社会危害性小。公诉人则认为,民警从卢某处扣押的银行卡就达564张,显然不是只针对亲戚朋友套现,对象是不特定的。
在最后陈述阶段,卢某这样说,对于法律,他只知道打人是不对的。为别人套现也不是他自己的初衷,是朋友怂恿的,而他也以为这样只是赚钱而已,不至于到违法犯罪的地步。现在他知道了,十分后悔。
永嘉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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