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出台政协委员退出制度 委员履职不再“任性”

来源:温州网–温州日报作者:郑序 通讯员 潘强华2015-09-16 07:30:39
核心提示:违法违纪、开会缺席、不积极参加调研活动的“任性”政协委员们将退出履职舞台。
查看评论

  温州网讯 违法违纪、开会缺席、不积极参加调研活动的“任性”政协委员们将退出履职舞台。近日,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政协办公室联合出台《温州市政协委员退出机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我市政协委员的辞职、免职、撤职和相关程序做出了全面规定,这在我市尚属首次,并在全省领先。

  《规定》对委员因工作等原因调离温州行政区域的;因工作岗位或职务变动不再具有界别代表性的;取得外国国籍的;委员一届任期中,无故缺席2次或请假3次全程不参加全体会议的;一年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政协任何会议和活动的;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履行委员职责的;本人要求辞职的等7种情况,一律要求委员主动辞职。

  对委员个人言行严重影响市政协形象的;利用委员身份以权谋私、影响恶劣的;违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或市政协全体会议和常委会议决议决定,造成不良影响的;符合辞职规定未能及时辞职的等四种情况一律将被免职。

  对因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的;因严重违纪,受到撤职以上党纪、政纪处分的;因违反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影响稳定、团结,损害群众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因违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或市政协全体会议和常委会决议,造成恶劣影响的等四种行为将被撤销委员资格。

  同时《规定》要求,免职、撤销资格由市委统战部会同市委组织部、市政协委员工委提出书面建议,经市政协主席会议审议,最后由市政协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据悉,2013年起,市政协便派调研组前往江苏、安徽、湖北等地,就加强政协委员规范化管理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去年上半年,市政协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在省内各地开展集中调研,协商讨论调研结果,共同着手草拟《规定》文件。今年7月21日,市政协十届四十七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规定》,文件正式生效,并于上周发放给我市574位市政协委员。

  “在过去,委员因跨界别、跨地域职务变动失去履职能力时,缺乏明确的人员辞退和增补制度常常让我们头疼,难以及时有效调整政协委员队伍。”市政协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规定》的实施能让市政协委员履职正常化、规范化,使政协委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此外,《规定》对违法违纪、犯罪的政协委员的处理也更加强硬、快速,有助于打造纯洁的政协委员队伍,维护政协委员形象。”

  日前,市政协委员姜洪新收到了市政协印发的《规定》,他说:“《规定》很务实,能对个别不履职、不尽责的政协委员起到威慑,让他们知道政协委员不仅仅是荣誉,更具有责任。”市政协委员欧阳后增认为,《规定》的实施能更好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鞭策委员积极参与履职活动。

  除了市政协委员,《规定》还被下发到我市各县(市、区)政协机关,为县政协委员管理工作提供参考借鉴。“一直以来,我们县政协都在呼吁和期待政协委员的退出制度的完善。”平阳县政协委员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市级层面实施的《规定》,对于县级政协规范委员管理工作有很好的参考作用,能进一步激发县政协委员的履职活力。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鲍苗苗|责任编辑: 黄作敏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跟帖评论服务自律规则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温州网立场。

友荐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