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人才住房租赁补贴政策遭遇“落地难”
温州网10月16日讯(记者 吕进科 见习记者 黄梦思)1年前,市区出台相关住房租赁补贴政策,其中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可申领每月450元补贴。遗憾的是,1年后这项政策却在街道遭遇“落地难”。
近日,经《代表在线》栏目记者介入调查后,部分街道紧急启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工作。有市人大代表直言,一个成熟的政府不应该出现工作交接忙乱,导致政策出台1年却尚未执行现象。
“补贴政策好,钱却不好领”
小戴在市区一家医院上班,大学毕业才一年多时间。按照政策规定,今年他可以申领市区人才住房租赁补贴。
2014年,市政府出台《温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向3类人群提供住房保障,保障方式包括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两种。其中,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可申请租赁补贴,每月450元,补贴期限最长3年。
今年9月,市区公示了一批2015年度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对象,小戴是其中一个。随后,他接到住房保障部门通知,要求去出租房屋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办理合同备案,拿到一张登记备案证明,然后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租赁补贴协议,最后才能拿到补贴。
然而,小戴却在街道遭遇碰壁——因所在街道不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导致他无法签订租赁补贴协议,拿不到住房补贴。
小戴平时租住在市区下吕浦,从9月份开始,他先后咨询了鹿城区南汇街道办事处以及所在社区,了解如何办理合同备案,但没有得到明确答复。国庆节前夕,他抽空去了一趟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告知10月中旬再来看看能否办理。
让小戴着急的是,他听说租赁补贴协议要在10月底前签订,如果不能及时在街道办理合同备案,可能会影响补贴的发放。
“补贴政策好,但这钱却不好领”,小戴的遭遇并非孤例。《代表在线》栏目记者从温州市长专线12345方面获悉,最近工作人员已经接到了不少类似投诉。
部分街道经办人员“一头雾水”
根据2014年《温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一事当属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办理。那么,直到1年后为何仍存在无法备案的问题呢?
10月12日上午,《代表在线》栏目记者来到南汇街道办事处,先后向便民服务中心,以及公共服务和社区管理办公室等多个办公室咨询,但没有人知道究竟如何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
“我们从来没有办过这类业务。”南汇街道办事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该街道尚不能办理备案,还在等区政府的有关文件。
10月13日,记者走访了市区五马、松台等多个街道办事处。五马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表示,10月9日刚从温州市房产管理局鹿城分局拿到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相关文件以及印章,目前已经开始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工作。
除五马街道外,记者走访的其他多个街道均未开展此项备案工作。其中某街道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大学毕业生过来申请备案的时候,他们觉得有点突然,因为之前都没有被告知要承接这个事项。
另一街道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知道接下来要承接这项工作,但具体流程怎么做,没有经过培训,一头雾水。
南汇街道:科室没做好对接延误印章领取
2014年出台的利好政策,为何拖了1年仍未执行?当时把备案事项下放到街道时有没有做好对接工作?今后应该如何避免类似情况发生?近日,记者带着疑问,再次采访了相关街道和部门。
南汇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傅云云说,9月22日鹿城区召开公租房专题工作会议后,房管分局刻制登记备案专用章再交至住建局。10月8日,住建局通知街道领取印章,由于科室没有做好对接,导致12日才领取印章。目前,街道已经开始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
傅云云提醒,市民前来办理备案手续时,需提供房屋的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表、商品房屋的租赁合同原件、承租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房屋产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如有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55581734。
鹿城房管分局:已有14个街道领取备案印章
温州市房产管理局鹿城分局房产监察大队队长林凡介绍,今年7月,市住建委召集区各级有关住房保障部门、街道及社区负责人,组织了一次大型业务学习和操作流程培训。8月,鹿城分局又针对该项工作,召集各街道从事合同备案的经办人员开展了小型专题培训。
“9月份,街道人事发生调整,部分接受2次培训的操作人员调离岗位。9月22日,区政府召开公租房专题工作会议,再次明确街道事务办具体操作人员。”林凡表示,近期,该分局将主动与街道对接,对各个街道进行一对一业务指导。
“去年相关文件出台时,街道备案加盖的是行政章,启用程序繁琐,不利于群众办事。”林凡说,10月8日,鹿城区住建局发文启用专门的租赁备案专用章,并通知各个街道领取。目前已有14个街道领取印章,开展备案工作。
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备案办理可适当延长时间
据温州市住房保障信息网公示,符合2015年度市区人才住房租赁补贴享受条件的共有1303人,其中高层次人才285人,新就业大学本科毕业生1018人。
记者从温州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主任邱克处了解到,9月16日公示结束后,该中心就通知补贴对象去出租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办理租赁合同备案,目前签订协议的只有30多人。
“如果在办理中遇到困难,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办理的,提早告知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可以适当延长时间。”邱克如是说。
代表建议:人事调整后工作应无缝对接
市政府出台住房租赁补贴政策,有利于吸引外来人才,改善人才的居住条件。然而,这样一件大好事却好事多磨,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市人大代表陈珍文认为,好事多磨,首先磨在行政部门,包括街道和住建部门。虽然其间经历街道人事调整,但规定10月8日办理备案,市民却遇到不能办理的状况,说明行政机关存在一定的原因。一个成熟的政府,不应该出现交接、印章忙乱的问题。
陈珍文建议,类似这样的工作衔接问题,应由区政府从头开始抓,政府抓主要部门,由主要部门统一交接,交接一定要严格把关各个细节,做到无缝对接,避免出现纰漏。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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