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发布假消息"入刑 网友期待清明网络空间

来源:福建日报作者:2015-11-02 16:58:00

     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将在微信、微博发布假消息等9种常见行为列入刑事处罚范围。对于新规的到来,不少网民表示,希望能借此有效减少朋友圈假消息泛滥的情况。

     腾讯安全团队发布的《2015网络生态安全报告》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8月,全国共受理网民举报247.8万件。其中,微信安全中心在2015年7月间便拦截谣言2044327次,其中多数来自用户举报内容。由此可见,社交平台已经成为谣言滋生的土壤。

     从“寻找失踪孩子”到“隐翅虫100%致命”,再到“010-53730037千万别接”……朋友圈里的假消息可谓层出不穷、花样繁多,让市民不堪其扰。

    “之前天津滨海爆炸事故发生的时候,更是谣言满天飞。”网友“PPPPainlife”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朋友圈就一刻没消停,8岁男孩需要RH阴性A型血、天津爆炸死亡近千人、寻找奇家乐等消息相继出现。

    福州的李小姐爱好美食。“有阵子,朋友圈里朋友一直在发‘小龙虾不是虾,是一种虫子,外国人都不吃’的消息,搞得大家都很害怕。”李小姐说。

    “有时候,对方也不知道消息真伪,只是出于好心发出来,提醒大家注意,但无意中也成了谣言散布者。”福州的陈先生说。

    得知“朋友圈发布假消息”入刑后,不少网友都表示期待,但也有不少网友对新规的执行效果表示担忧。

    福州网友王先生认为:“微信朋友圈假消息之所以泛滥,微信运营商应该负起很大的责任。微信运营平台应起到基本的不良以及虚假信息过滤的作 用,而非只做甩手掌柜。”在王先生看来,仅仅规定在微信发布假消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却没有追究微信运营商的主体责任,“没有从发布平台的规范化抓起,势 必会影响新规的执行效果。”他说。

    “这意味着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积极、正面地遏制网络谣言的滋生。”福建知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耿泽伟认为,“在未来,相关部门可以定时展开网络审查活动,主动监管网络内容传播是否合规,同时加强网络平台运营商的问责制以及相关的舆论引导,让网络谣言再无生长之地”。他建议,在新规出台实施后,相关执法部门可以对造谣人员以及案件的查处结果进行公示,增强群众的普法意识同时,对社会也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

本文转自:温州网

编辑: 林晶晶|责任编辑: 黄作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