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探索地方立法:立实用之法 引领推动改革发展
核心提示:
温州网讯 从长达20余年的大声呼吁到获得地方立法权,从紧张而有序的前期筹备到行使地方立法权,温州以一系列连贯的动作,诠释对地方立法的情有独钟,也折射出对依法治市的孜孜以求。
日前,《温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和《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已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广泛收集民意民智。这是我市行使地方立法权之后最先由自己制定的两部地方性法规,揭开了温州探索地方立法的大幕。
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省法学会副会长丁祖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温州拥有并行使地方立法权,对下一步更好地发挥改革发展龙头作用、在依法治市方面迈出更大的步伐,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以市容和环境卫生开篇
条例草案与公众“见面”
在“温州人大”网站,《温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和《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被摆在首页显眼的位置,正式与公众“见面”。
按照分类,《温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属于程序法,将是我市制定地方性法规及相关立法活动的行为准则和依据,与上级和其他地方同类法规具有普遍共性;而《温州市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属于实体法,对具体对象的权利和义务等作出规定,与市民的利益直接相关,因此更受关注。
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从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大到对责任区、责任人的划分和界定,小到对乱张贴、公共厕所卫生等细节的管理,都给予约法三章,建立政府和社会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制度。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城建环保委副主任委员徐基长说,这部条例草案很重要的一点是明确了责任区、责任人,划清各方的“责任田”,有利于政府和社会各司其职、共建城市。同时,温州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许多管理难点、薄弱点,被列入条例草案加以明确规定。一些长期以来困扰城市管理的“顽疾”或将得到依法破除。
温州大学法政学院院长王宗正认为,立法可以让城市综合管理由通常做法上升为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使管理更具法定性、稳定性和权威性,不仅有助于巩固温州“六城联创”等工作的相关成果,还能推动城市品质的提升。
着眼温州改革发展市情
立法推动城市管理破题
今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项目调研。围绕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范围(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广泛征求近期立法建议意见,共收到立法项目建议73件。首选市容和环境卫生领域立法有何原由?
“温州是一座拥有900万人口的大市,近年来城市扩大迅速,但市容和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城市环境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面临严峻挑战。”徐基长说。
市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局长李世斌也表示,在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尤其在建筑物外立面、架空管线、临街经营、户外广告、无证商贩、生活垃圾分类、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等方面,问题特别突出,群众反映强烈。
尽管国务院和我省人大已经分别制定了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但我市的这些新情况、新问题,上位法或未作规定,或规定得不够明确具体,在实际管理和执法中难以找到法律依据。因此,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来调整和规范与城市容貌相关的各种社会关系很有必要,是温州城市发展和管理的迫切需求。
通过“开门立法”形式
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意志
为承接和行使好立法权,近一年来温州蛮“拼”的。按照争取“全省第一个成立立法工作机构、全省第一个确定立法项目、在全省第一个取得地方立法权”等目标要求,我市开展了一系列筹备工作,为温州立法奠定了扎实基础。
今年1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立法筹备工作领导小组;3月3日至6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考察队伍赴杭州、南京、宁波三城市进行学习考察;4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立法项目调研;7月,市人大常委会增设立法工作机构;10月下旬,两部法规草案提交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紧凑的进展节奏,让温州地方立法由梦想日益变成明朗的现实。
两部法规草案在起草过程中,经过了反复研究、论证和修改,并已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审议,提出修改意见,但并没有止步于此。市人大常委会相关人士表示,这两部法规的制定是温州地方立法的崭新开端,事关温州发展大局,也与全市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因此他们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希望通过“开门立法”的形式,寻求社会意见“最大公约数”,使法规最终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意志,符合温州发展的实际需求。
【改革面对面】
对话专家: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省法学会副会长丁祖年
记者:您认为行使地方立法权对温州有哪些意义?
丁祖年:从宏观来讲,温州行使地方立法权之后,可以就规定领域制定地方性法规,以满足新形势、新任务的需求。从温州自身特点来讲,温州改革探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但由于客观历史原因,此前这么多年来一直没有立法的主动权,不少改革处于无法可依状态,使改革遇到了不少瓶颈和困惑,如今行使立法权可以为改革保驾护航。
记者:您对温州立法有何期待和建议?
丁祖年:希望温州立法工作走在前列。因为在追求地方立法权的过程中,温州一直是个积极分子,现在有立法权了,你不走在前面没道理。温州有条件、有资格、也有责任当好领头羊,竖起一面鲜红的旗帜。
对于温州立法,我非常强调一点,就是一定要在特色上下功夫,要抓住温州的特点,在国家和省级法规没有细化的空间里做文章。还有一点,既然立法了,就要推动相关领域事业往前走一步。 记者林乃鹏实习生高月新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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