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明明正常营业,一男子却在微信“朋友圈”上造谣该酒店关门倒闭。日前,鹿城警方依法处置一起微信“朋友圈”造谣案,男子黄某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被依法取保候审。
11月23日,一条来自微信“朋友圈”的帖子在网上流传,帖子大致内容为:某某老板失联,某某餐厅倒闭,某某酒店倒闭,曾经的大佬们短时间相继趴下,作为供应商和经销商如何面对当前形势下的生存和发展问题。
帖子中所称的酒店被直接点名道姓,指的是位于市区西城路的东海明珠大酒店。短时间内,该信息被不少网友转发。
11月27日,鹿城公安分局广化派出所接到东海明珠大酒店经理葛某报警称,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信息,说他们酒店倒闭了。从11月24日开始,陆续有预订酒席的客户到他们酒店要求退订。
据葛某说,他们酒店在市区经营多年,经营状况一向良好,面对突如其来的酒席退订,酒店遭受比较大的损失。据统计,几天下来取消预订的酒席达200多桌。
鹿城公安分局广化派出所民警就此展开调查,真相随之浮出水面。
据警方调查,该虚假消息的发布者是43岁的市区男子黄某,一名酒水供应商。警方立案后随即将黄某传唤到案。经审讯,黄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黄某交代,他在网上看到“某某老板失联”、“某某餐厅倒闭”等消息之后,就联想到之前市区有一家海鲜酒店倒闭的事情,于是想当然地以为这家倒闭的酒店就是西城路的东海明珠大酒店。
于是,11月23日,黄某在微信“朋友圈”发了那则不实消息。不过,黄某发出该消息后,有朋友告知他这条消息可能会惹祸。于是,发布一小时左右,他就删除了该帖子。“我真不知道这条信息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黄某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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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文转自:温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