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流感谣言传播多年谁该反思?

来源:南方网作者:2015-12-15 16:25:33

  近日,微信朋友圈又在传播“深圳出现禽流感死亡病例”的消息。深圳卫计委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辟谣称,这是假消息,已经传播多年,每年都要辟谣四五回。(12月15日信息时报)

  禽流感传染性强、危害性大,大家早已有所认知,一旦出现禽流感疫情的消息,自然难免牵动公众的敏感神经。好在当下政府部门建立了公开、透明的疫情报告制度和缜密、高效的应对机制,倘若果真出现禽流感疫情,只要大家按照要求做好防范,完全可防、可控,大可不必惊慌失措。怕只怕纯属空穴来风的传言、谣言,不但让人防不胜防,而且人为地引发公众不安,更不可避免会扰乱正常的疫情防控秩序。

  最近微信朋友圈转发的“深圳出现人感染禽流感,抢救无效死亡”帖子,煞有介事地称,“死者是一名医生,可悲的是其还是一名准妈妈,腹中还有几个月的胎儿”,俨然有鼻子有眼,让人想不信都难。然而,不仅深圳卫计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该消息纯属子虚乌有,而且广东省卫计委相关工作人员也证实,非但深圳没有收到此报告病例,全省范围内也暂无此“报告”,昨天全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通报显示,11月全省新增的“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和死亡病例均为“零”。

  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该消息“已经传播两三年,每年都传好几回了,每年对此消息回应辟谣四到五回。”对网传信息辨识真伪、求证真相,不跟风、不盲目传播,原本就是每个网民应有的自觉和警觉,将早已被官方辟谣的谣传一再扒出再传播,非但无所谓友情提醒他人的善意可言,反倒更像是唯恐天下不乱的不怀好意,这种“傻傻分不清”的网络传播行为不仅让人反感,客观上也违反了互联网自律规则和相关法规的要求。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因此,不信谣,不传谣,自觉抵制网络谣言,是每个网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禽流感谣言一再沉渣泛起,无疑也提醒相关职能部门,不但要密切注意网络信息动态,第一时间及时辟谣,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而且要加大对网络传谣、制造谣言的打击力度,对始作俑者和热衷以讹传讹者绝不姑息,不如此就难以遏制极少数人制造、传播谣言寻刺激、快感的冲动,进而促成网民坚守应有的网络理性,维护良好的网络传播秩序。

本文转自:温州网

编辑: 林晶晶|责任编辑: 黄作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