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汇报会召开 徐立毅作典型发言

来源:温州网–温州日报作者:2015-12-26 09: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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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交流汇报会,于前天在京举行。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徐立毅,在会上就我市近年来在该项改革上的探索实践,作了题为《政经分开赋能活权全面深化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典型发言。

  2011年底,温州获批“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承担“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验项目。作为该试验项目内容之一,我市在推进村级股改过程中,以“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导向,实行政经分开,明晰产权归属,完善各项权能,加快实现产权到人(户)、权随人(户)走,构建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目前,我市股改完成率达99.6%,量化集体净资产165亿元、认定持股社员680.9万人。

  股改之初,我市推进股权量化,将村集体资产量化到人(户),实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资产产权长久化、定量化享有。引导农村不设集体股,只设个人股,倡导股权“生不增、死不减”静态管理,股权可继承、转让和赠与。为保护妇女权益,市中院制订指导意见,规定“在册农业户口的农嫁女及其子女享有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的分配权”。我市还以集体经济类型来制订不同股改方案,并确保农民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在股权分配到人(户)后,如何赋能股权,让村民增收,这是温州村级股改中最具借鉴意义的探索。”市委农办农村改革处处长徐炯介绍,股改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收益权能,使得鹿城区龙方村、瓯海区净水村人均年分红超过1万元。我市还开展股权流转交易试点。比如,乐清市长虹村规定个人股权转让不能超过50%,股东个人持股不得超过全社总股本的10%,目前该村已进行9起流转交易。此外,开展股权抵质押试点、探索股权投融资等,都是我市股改赋能活权的诸多实践之一。

  按政经分开要求,抓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财务、议事等各项制度建设,是温州村级股改的内容之一。市纪委出台文件,规定“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交易,应在依法设立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机构中公开进行”。近两年,我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共完成交易1083宗、金额10.49亿元,交易后平均溢价18%。我市引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混合所有制,组织股东、市场主体参与物业等项目开发,提高资产经营效益,近3年村集体经济收入平均增速15%,集体股份分红4.67亿元。(记者 张睿)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潘涌燚|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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