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妈留下6000元存款 三兄妹“闹上” 法庭为哪般

来源:温州网–温州晚报作者:华萱 周蓓蓓2015-12-30 07: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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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平阳林氏一家三兄妹,感情一向很好。

  然而,因为三兄妹的老母亲去世后,留下的一张余款为6000多元的银行存折,妹妹阿萍将哥哥阿坤和姐姐阿丽告上了法庭。

  这是为什么?原来,阿萍无法向银行证明,她是这笔遗产的唯一合法继承人,只好通过打官司。

  近日,这难题终于解决了。平阳法院对林氏三兄妹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阿萍凭借民事裁定书顺利从银行取款。

  -继承难题

  母亲去世,无法提取银行存款

  今年58岁的阿萍是家里的老幺,上头有一个哥哥阿坤和一个姐姐阿丽。

  去年11月,三兄妹的老母亲去世。三兄妹在整理母亲遗物时,发现了一张银行存折,存折内还有6000多元余款。虽然母亲没有留下遗嘱,三兄妹商量后还是决定,这笔存款由阿萍继承。

  当阿萍拿着自己的身份证、母亲的死亡证明以及银行存折,到银行要求取款时,却遭到了拒绝。银行方面表示,因为阿萍提供的材料无法证明其是唯一合法继承人。

  经人“指点”,阿萍只好将哥哥阿坤和姐姐阿丽告上法庭。

  “闹上”法院

  诉前调解,凭借民事裁定书取款

  “我们三兄妹之间没有矛盾,也是发愁怎么继承母亲留下的银行存款,才选择打官司。”阿萍向平阳县人民法院提交诉状时,无奈地说。

  得知这一情况后,负责立案的工作人员引导阿萍,通过省时省力的诉前调解程序解决纠纷。

  很快,兄妹三人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阿萍继承其母亲存放在银行内的6000余元存款,并向法院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后法院以民事裁定形式对调解协议的效力作出认定。

  阿萍最终凭借民事裁定书从银行顺利取款。

  -法官说案

  无争议的法定继承纠纷继承人可选择公证或诉讼

  以银行存款为例,若被继承人在生前未就财产进行说明,继承人很可能无法获知银行卡或存折密码。由于遗产在继承开始后、实际分割前属于继承人共同共有状态,银行无法确定取款人是否为合法继承人,不会轻易办理支取存款或挂失支取手续。即便取款人有证据证明其是唯一合法继承人,基于银行规章制度及规避风险等因素考量,银行通常仍会要求取款人提供公证文书或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

  承办法官通过该案提醒,遇到类似情况,当事人可以选择公证或诉讼两种途径,可备齐相关证明材料到公证部门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手续;亦可自行达成调解协议,再申请法院对该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法院在审查认定调解协议效力后会出具民事裁定书,经过司法确认后的调解协议同判决书一样具有司法公信力及强制执行力。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鲍苗苗|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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