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鸮
温州网
2016-02-01 21:30:00
草鸮,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由于草鸮脸与猴子的脸很相像,因此常被称做“猴面鹰”或“猴子鹰”。
2015年1月21日上午,乐清的李先生在北白象镇遇见3名外地男子,其中一人提着草鸮。李先生询问得知草鸮是3名男子从山上抓过来的,他们准备带回家烧了吃掉。为救这只草鸮,李先生华100元将其买下,并送到北白象派出所,请求民警转交动物保护机构。
2015年10月29日,在乐清市黄华镇上班古朝林和几个朋友在附近的山上玩时,发现身后的草垛里有几只长着猴脸的鸟。黄华边防派出所的民警接手后联系了绿眼睛环保组织,经鉴别,确认这些小家伙便是猴面鹰。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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