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条关于“担架上抬着老人”的小视频在网络传播。有传闻称老人在浴室猝死,由此引发了种种的猜疑。目前,浙江湖州市公安局德清县公安分局称已将涉嫌虚构事实的两名男子行政拘留。
1月31日下午新市镇某浴室内发生一起非正常死亡事件。该事件发生后,部分网民未经核实,在网络媒体上大量转发现场视频并发表不实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公共秩序,同时也对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2月2日,德清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辟谣称,部分网民对抢救现场途中老人身上所盖衣物主观揣测并发表了不实言论。随后人民网等媒体核实并澄清事实,但各种不实言论仍甚嚣尘上。
公安机关在对事件的相关调查情况进行通报的同时,对网上发布不实言论信息的行为也在第一时间同步开展调查取证。
2月2日下午,违法嫌疑人蔡某(男,25岁,德清县人)、彭某(男,27岁,德清县人)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传唤调查。经查,蔡某、彭某通过手机微信聊天,获得了1月31日新市镇某浴室非正常死亡事件现场的相关视频。随后,彭某、蔡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虚构事实并配以不实言论,发布在个人朋友圈及微信群中,并导致该虚假信息被以截屏、原文转述形式大量转发,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违法行为人蔡某、彭某的行为属于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德清县公安局依法对彭某、蔡某做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决定。
广大市民需文明上网,不信谣、不传谣。微信属于网上的公共场所,虽然对象是特定的人群,但未经核实,在公共场所传播谣言、虚假信息,也属于违法。在主观意识上能判断该消息是谣言或是虚假信息,不管原创还是转发,都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文转自:温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