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成法院报告热词 代表委员献计诚信温州建设
核心提示:
温州网讯 随着方言版《温州两家人》的热播,“诚信温州”再一次被推向舆论的最高点。该剧以温州服装商人侯三寿和制鞋企业家黄瑞诚的荧幕形象为代表,讲述了他们在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经济转型的双重压力面前,坚持诚信为本,积极寻求变革,通过创新发展思路和商业模式实现企业转型升级的创业励志故事。
而昨天下午,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建新作的工作报告中,与“诚信”有关的词汇也频频被提及。记者对照报告进行统计,“诚信”共出现了4次,“信用”共出现了5次。
2015年是温州法院系统的诚信建设司法助推年。众所周知,2011年下半年局部金融风波的爆发,使得温州社会信用体系遭受严重破坏。针对司法实践中虚假诉讼、逃废债务、滥用诉权、逃避执行等行为频发的实际情况,全市法院积极助力温州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温州中院还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
在昨天的会场内外,与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围绕“诚信温州”建设,纷纷建言献策,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
报告摘录>>>
部署开展“诚信建设司法助推年”活动,有效防范虚假诉讼68起,追究14人刑事责任。严厉制裁假借破产逃废债务行为,共受理涉嫌逃废债破产关联案件260件,审结242件,涉案标的2.26亿元,追回财产1.5亿元,并追究12件案件17人刑事责任。
代表建议>>>
卢意如(市人大代表):
我认为诚信建设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石。作为瓯海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在日常的司法实践中,有关虚假诉讼、逃废债务的案件不绝于耳。从作案手法来说,虚假诉讼分虚构巨额借款、捏造各类合同、伪造证据材料、串通贿买假证人等;从案件样本分析,虚假诉讼的当事人之间多存在亲属、朋友、同事等特殊关系,且通过正当的司法诉讼渠道和正规法律途径得以实现,因此具有隐蔽性强、形式多样、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等特点。它不仅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浪费国家的司法资源,扰乱正常的诉讼秩序,更严重的是破坏司法公正,动摇法律权威,甚至引发法律信仰危机。
去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开始正式实施,其中针对虚假诉讼行为设定了罪名,这充分显示了国家打击虚假诉讼的决心。借着这股东风,我提三点建议:一是法官在办案中应注意识别和预防虚假诉讼,这对法官的工作能力、办案责任心、对法律关系的甄别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要巩固之前与公安、检察机关等建立的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联动机制,法院在审理、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有重大虚假诉讼嫌疑的,应及时移送公安、检察机关处理;三是法院应建立自我纠错机制和侵权损害赔偿机制,如果当事人有充足证据能证明之前的案件为虚假诉讼时,法院需立即启动自我纠错机制,同时让被损害利益的第三人得到应有的救济赔偿。
报告摘录>>>
市政府召开信用建设首次府院联席会议,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8万余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导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使其在贷款融资等方面受到限制。成功布控577名被执行人,控制562辆汽车,联合高速交警扣车经验获全省推广。扎实推进打击拒执犯罪专项活动,共移送案件124件149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74件91人,通过拒执打击执行到位4875.49万元。
委员建议>>>
余寿权(市政协委员):
除了政协委员的身份外,我还是温州中院的特约监督员,因此参加过他们开展的多次执行行动。在这些过程中,我明白全市法院工作人员承担着巨大的执行压力,也进行过很多探索和创新。比如有针对性地使用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外地执行协作盘活不良贷款、以代偿方式执结金融纠纷等执行举措,最大限度防范区域金融风险,护航温州经济平稳快速发展。
但是,就目前而言,温州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完全修复。在平时工作中,我还是会碰到一些被执行人想尽办法躲避执行的情况,简单来说,就是官司虽然打赢了,但是该到手的钱还是拿不到。因此,今年我提交了《关于消除金融“两链”风险、重塑“信用温州”形象的建议》。我希望,在新的一年里,法院能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变化风向标,加快推动政府信用信息、企业征信信息、民间信用信息的互联共享,探索建立新型社会信用体系,逐步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同时,加强“守信做人”“守法经营”的宣传教育,改善和优化区域信用环境,力争尽快恢复绿色金融生态。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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