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城镇集聚能力 加快培育中小城市
核心提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快推动中小城市培育、特大镇功能拓展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2016年6月6日,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与温州市人民政府在浙江省苍南县龙港镇联合主办新生中小城市培育专题研讨会。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机构编制办公室、国土资源部等中央有关部委领导,全国部分省市发展改革委和新型城镇化主管部门负责人,部分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城市和特大镇负责人等参加研讨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胡祖才副主任出席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司司长徐林主持开幕式,研讨会上,浙江省发展改革委介绍了中小城市培育有关情况,指出浙江小城市试点通过改革创新、投资建设、联动发展、内涵提升等举措,因地制宜地创造出八种典型模式。苍南县介绍了特大镇相关的改革经验做法,积极推动龙港镇将机构数从41个缩减为15个大部门。吉林省发展改革委介绍了重点镇培育相关工作,选择18个试点城镇,采取直接放权、委托授权和设立派出机构三种方式,赋予试点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广东东莞虎门镇等九个特大镇分别介绍各自的经验和做法;并提出要明确撤镇设市设区路径、适当增加行政和执法人员编制、科学合理设置机构、充分下放县级权限、解决行政主体资格等建议。全国人大、民建中央辜胜阻教授,国家发展改革委城市和小城镇中心李铁研究员,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丁元竹教授等专家学者对各地的做法进行了点评。
胡祖才副主任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我国国土空间大,人口密度高,但城市数量偏少,大中小城市结构不合理,需要将有条件的县城和重点镇发展成为中小城市。我国特大镇主要依靠市场力量发展起来,是城镇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在培育中小城市、推进特大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开展了很多探索和试点,出台了很多配套政策,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地方一些改革经验值得总结、推广、借鉴,要鼓励各地因地制宜继续探索。推进特大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设市模式创新改革试点,不仅中央有要求,而且群众有期盼,也是当前经济下行、民间投资下降背景下扩大有效投资的关键途径。下一步,要从三个方面推进特大镇改革发展,一是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大扩权强镇和配套改革力度,积极探索将特大镇有序设市的模式;二是全面提升特大镇品质,特大镇规划建设要按照中小城市的标准,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还环境保护等方面补齐短板;三是要做大做强特色产业,走产城融合的路子,提升城镇生命力、竞争力和吸引力。
温州市委书记徐立毅出席会议并致辞。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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