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齐改革落地短板 看重点改革项目如何落地生根
温州网讯 根据新出台的《改革落地生根行动计划》,我市将打出一系列重拳,补齐改革落地短板,确保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试点工作——
“三大制度”,统筹管理强试点
今后,我市将把握好试点方向、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精准谋划各领域有“含金量”的试点项目,争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成功试点。
做好改革试点工作要建立试点台账、分层分类管理及动态调整和退出这三大制度。在建立试点台账制度时,要根据试点谋划和争取情况,由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定期公布试点名单、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下步计划和亮点成效,纳入试点项目库,确保试点系统整体推进,并依托全省试点监测网,定期通报试点进度和执行效果。
在建立分层分类管理制度上,不同层次、类别的试点对接不同管理对象,有序管理,明晰权责。动态调整和退出机制则是按照省里“试点具体项目期限一般为1年,原则上不超过2年;对综合性系统性重大改革试点,根据需要试点时间可安排3年,最长不超过5年”的要求,推进试点工作。对停滞不前、成效不明显的改革试点,经确认后可退出。试点成果成熟的,要争取提前完成、及时总结、复制推广。具备全面推进条件的改革举措不得以试点名义延宕改革。
督察工作——
“全面+专项”,双线督察促落地
为发挥督察在改革落地生根中的撬动作用,我市采取“全面督察+专项督察”两种方式推进重点项目改革落地。
全面督查将被列入年度重点改革项目,由项目牵头单位和县(市、区)做好自我全面督察,每年不少于1次,并做好督察工作台账;专项督查则是由专项小组每年选择若干重点改革项目进行督察。
督察工作重点针对已出台的改革方案组织实施情况、已部署的省级及以上改革试点进展情况、改革实施工作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的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具体包括方案的深化细化程度、实际进展成效、创新经验等,深入了解改革遇到的困难问题,找出症结,听取意见,并予以积极协调解决。
在专项督察中,工作小组根据督察方案明确的时间节点,对重点改革项目开展实地督察,对专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专项督察项目牵头单位应向负责实施的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并适时开展整改复查。
评估工作——
“评估小组+第三方机构”,两种模式促成效
为提高改革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我市将每年确定一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较大的重点改革项目进行评估,通过开门式评议,畅通社会力量参与改革的渠道,集中民智、群策群力,科学评价改革绩效,切实提高改革成效。
重点改革项目评估的类型分为区域改革评估、领域改革评估、单项改革评估等。评估范围主要包括列入省级及以上重点改革试点项目;已实施一段时间,计划在全市复制推广的改革项目;已在面上推开,需要评估改革成效、群众满意度的项目,尤其是民生领域的改革项目等。
根据评估内容及规模,评估工作将分为市委改革办组建评估小组评估和第三方评估两种模式,其中第三方评估机构主要是高校、研究机构、社会智库。评估工作采用实地调研、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不同方式进行,对公众普遍关注项目则开展对改革相对人、利益关系人以及公众满意度等抽样调查,提高基层群众对改革工作的参与度、知晓度。
工作落实——
“市领导联系项目”,以上率下作示范
根据方案,市领导要充分发挥在改革工作中的带头示范作用,联系重点改革项目,建立以上率下的改革工作体系。
联系的重点项目主要范围是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批复的重点改革试点项目、省委省政府重点改革督察项目和改革评估项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确定的市本级重点改革项目等。市领导要以“五大落实”作为主要任务,确保重点改革项目取得实效。
在抓工作目标落实上,至少专题研究部署一次、现场指导调研一次、协调解决一批突出问题;
抓责任主体落实上要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团队、一抓到底”;
抓督促协调落实上,各专项小组牵头单位须抓好市领导协调交办事项的督促落实;
抓推进服务落实上,各牵头单位定期开展调研,每月、每季末通报项目进展情况;
抓示范带动落实上,对谋划前期类的重点改革项目,要敢于先行先试,对推进实施类的重点改革项目,要敢动真格等,确保完成年度改革预期目标,形成一批在全省全国有影响力、体现温州特色的改革“新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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