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扶贫政策】扶贫再贷款政策介绍

2016-10-27 10:28:00
如苍南农村商业银行运用扶贫再贷款资金开办“光伏应收账款贷款”业务,贷款额度一般为4-6万元,最高达10万元,期限最长8年,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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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扶贫再贷款政策介绍

  一、扶贫再贷款定义

  根据《浙江省扶贫再贷款管理操作规程》,扶贫再贷款指人民银行为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扶贫地区信贷投放,优先和主要支持带动低收入农户就业发展的企业(含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主体)和低收入农户,积极推动扶贫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和低收入农户创业就业,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而对其发放的再贷款。

  二、扶贫再贷款发放对象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14〕65号)确定的832个扶贫县和未纳入上述范围的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等4类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目前,我市扶贫再贷款发放对象为5个欠发达县域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

  三、扶贫再贷款执行利率

  3个月1.45%、6个月1.67%、1年1.75%。目前,我市扶贫再贷款发放期限均为1年期。

  四、扶贫再贷款资金运用

  法人金融机构获得扶贫再贷款资金后优先和主要用于支持当地扶贫部门提供的带动低收入农户就业发展的企业和低收入农户,积极推动扶贫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和低收入农户创业就业,同时也可以发放涉农贷款。贷款利率执行不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以内(含一年)贷款基准利率(4.35%)。

  五、典型做法及成效

  有效发挥货币政策工具定向支持作用,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战略,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切实取得金融精准扶贫效果。如苍南农村商业银行运用扶贫再贷款资金开办“光伏应收账款贷款”业务,贷款额度一般为4-6万元,最高达10万元,期限最长8年,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执行;文成联社以基准利率发放的“阳光助业”扶贫小额贷款和“银保通”贷款,“阳光助业”助力低收入人群增收致富添,共发放2427笔,贷款余额6654万元,“银保通”贷款,共发放37户,金额共计15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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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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