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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遭家庭暴力装死逃过一劫 丈夫被判故意杀人罪

温州网–温州商报 2016-11-25 07:52:21 黄伟 纪承伟

  温州网讯 昨天上午9时30分,乐清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因家庭暴力而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乐清法院对该案庭审进行全程网络直播,乐清妇联干部及被告人家属共60人参加现场旁听。因本案涉及家庭暴力领域的相关专业知识,法庭邀请有专门知识的专家出庭提供专业意见。

  受害人:被家暴过程中装死躲过一劫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2月16日上午8时,郑某兴在柳市家中,因家庭纠纷与其妻郑某发生争执,两人从一楼拉扯至三楼,继而发生撕扯、殴打。其间,被告人郑某兴用手掐妻子脖子,并用金属保温杯、金属保温壶、金属烧水壶、金属杯猛击妻子头部,并用数据线勒她的脖子。因妻子屏住呼吸,郑某兴误以为她已窒息死亡,便服用两瓶“艾司唑仑片”药品自杀。待郑某兴药物发作后,郑某从地上爬起来到三楼北向西首卧室打开窗户向附近居民求救,并到三楼北向东首卧室内等待救援。民警接警后将两人分别送往医院抢救。

  经温州康宁司法鉴定所鉴定,被告人郑某兴案发时无精神病,具有完全责任能力。经乐清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郑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被告:家暴行为,最多定故意伤害罪

  被告人郑某兴在庭上并不承认自己有杀害其妻的动机。当法庭向其出示作案工具时,他对着变形很厉害的金属保温壶大呼:“我的天哪,这些东西怎么会是这样子呢?”认为自己打了妻子但不可能打得这么厉害。当法庭向其说明,这些证据是其妻郑某报警后,警方第一时间到他家合法程序提取的证据。被告人郑某兴还是坚持说“不可能”。

  他对公诉人对其提起故意杀人罪起诉,感到很不可思议,认为自己的家暴行为,最多定故意伤害罪,他要将起诉书发到网上让网民评论。审判长对其说,庭审向全国人民同步直播,他回答:“那最好了!”

  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的行为应定性为故意伤害罪。

  当庭判决被告获刑10年2个月

  合议庭认为被告人因怀疑被害人有外遇,长期对被害人实施家庭暴力,并多次扬言要杀死被害人,其主观上具有杀人的犯罪动机;案发当日,被告人不仅对被害人头、面部等要害部位多次击打,并用手掐、用数据线勒被害人脖子,上述连续性的暴力行为,足以反映其欲杀死被害人的目的;从被告人在暴力结束后不对被害人实施任何救助,选择服药自杀的行为来看,被告人选择在本暴力结束后自杀,可以认定被告人以为被害人被其杀害才选择自杀。综上,可以认定被告人主观上具有杀人的故意。

  最终,法院判处郑某兴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温州商报 记者黄伟通讯员纪承伟)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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