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村支书瞒报个人违建 十名相关责任干部受到处分
温州网讯 消除“四无”生产经营单位是“大拆大整”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但苍南县龙港镇白沙社区刘南村的党支部书记刘正荣却瞒报,未将其本人及其旁边违法建造的厂房作为“四无”生产经营单位上报。近日,苍南县纪委就严肃查处了该瞒报事件,对刘正荣等10名责任人员分别作出撤销党内职务、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等相应处分。
据介绍,在“大拆大整”行动中,苍南县部署要求各乡镇需在2016年11月20日前完成“四无”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摸底。本月1日,该县“大拆大整”纪律保障督查组在对龙港镇白沙社区进行督查时,发现该社区存在瞒报“四无”生产经营单位情况。经查发现,白沙社区刘南村党支部书记刘正荣等人在白沙农业园区旁有一座700多平方米的违章钢结构厂房。刘正荣作为村居网格员,参与刘南村“四无”生产经营单位、违法建筑等摸底排查工作,但他未将其本人及其旁边违法建筑的厂房作为“四无”生产经营单位上报。
此外,白沙社区副主任、刘南村驻村干部缪志远及刘南村村委会主任、村居网格员刘正造二人在明知刘正荣等人厂房属于违法建筑的情况下,未将其作为“四无”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白沙社区网格员、刘南村驻村干部方明争及机关下派网格人员等4名工作人员在摸底排查中工作不认真、走过场,均未发现刘正荣等人的违章厂房情况。
苍南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问题暴露出白沙社区相关人员在“大拆大整”行动中思想不重视、工作存私心,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欺上瞒下,执行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存在不同程度的履职不力问题。经研究决定,苍南县纪委给予刘正荣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刘正造(非中共党员)通报批评处理,扣发半年村干部误工报酬;给予缪志远记大过处分;给予方明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社区书记方明朗、主任蔡昕诫勉谈话处理;给予龙港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白沙社区“大拆大整”行动的联系领导蔡开义通报批评处理;给予苍南县机关下派网格吴连贵、黄孝佑、林代游等3名工作人员口头效能告诫处理。
同时,苍南县纪委责令龙港镇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严肃问责;并对刘正荣等人的违法建筑立即启动拆除程序,限期拆除。
来源:温州晚报
记者王亮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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