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科研人员离岗创业 温州将于近期出台配套细则

温州网 2017-01-07 09:35:00
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离岗创业创新,保留人事关系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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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保留事业单位编制、社保待遇不变,还可以继续创业或者去企业工作,想想就有点小激动呢!日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出台了《浙江省鼓励支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创新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鼓励并支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科研人员携带科研项目、成果或技术到浙江省内企业从事科技研究、科技开发和科技服务工作或在省内创办企业。记者昨从温州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配套的《实施办法》细则会于近期出台。

  以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科研人员为主

  保留人事关系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此次《实施办法》适用对象为我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科研人员,成果或技术到省内企业从事科技研究、科技开发和科技服务工作或在省内创办企业。

  《办法》明确,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离岗创业创新,保留人事关系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若确有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离岗创业创新协议一次,两次离岗创业创新期限累计不超过6年。离岗创业创新期限内,双方保留人事关系。

  据温州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温州有十几万人属于事业编制,几乎所有事业单位里都有符合条件的人员,“目前,我们也在紧锣密鼓地准备,配套《实施办法》的细则会在近期出台。”

  有人力挺,有人担忧

  用人单位表示还需进一步研究讨论

  此《实施办法》得到了市民温先生的力挺。2016年年初,他放弃了事业单位的编制,下海创业。目前经营一家科技咨询公司,利润还算可观。他坦言,创业之初的确比较辛苦,也曾想打退堂鼓。“当初我有创业的冲动,也找好合作伙伴,所以决定放弃事业编制,去开公司。当时很多人都觉得我不够明智,但是从去年的业务量来看,我们公司还是比较有前景。当时没有这么好的政策办法,要是有的话,可能我会更早就下定决心创业,这样的办法也会鼓励更多和我一样有创业想法的人敢于去体制外闯一闯。”

  市民王先生期待配套细则早些出台。“潘石屹、柳传志等商界精英都是‘停薪留职’后创业成功的典范,当然也有人并没有在潮头中站稳脚跟,但不试试谁会知道呢?温州可以早些落实的话,我会愿意去试下。”

  在事业单位就职的何女士已获得中级职称,她点赞这一政策,但也表示担忧:事业单位是“一个萝卜一个坑”,离开创业5年,原岗位必定被他人替代,5年后若创业不成再回来,可能有编制但却回不到原有岗位。

  在温州一高校任职的林先生也持保留态度。“高校老师往往是在技术上有核心竞争力,但是大多数不懂运作和经营,更适合去做服务和技术指导。”除此之外,他认为创业需要一些志同道合的人作为盟友,温州人才集聚效应不强,学生流动性又大。人才、资金等都是摆在创业者面前的难题。

  温州大学人事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个办法的出台肯定会激发不少在校科研人员的创业积极性。“等市里的细则出台之后,我们还需进行内部讨论和研究,在现行的人事管理制度上,做进一步的衔接。”该负责人补充,科研人员创业,成功率相对高一些,但创业不是简单的事,人力资源、市场营销、财务、金融资本等方面都会出现问题,建议创业时找到合适自己的合作伙伴,据自己的爱好和国家形势需要去选项目,做朝阳产业,这样成功的几率会更大。

  来源:温州都市报

  记者 姜瑾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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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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