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法院“网拍房”热卖 一天成交额达2.35亿
温州网讯 1月1日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不动产的司法网拍拍卖次数将由三次降为二次。根据“新规”,一人参拍,一人出价,即可成交。在新规实施后的首个标的物拍卖成交日,鹿城法院当日的成交数量和成交金额创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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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后首次拍卖成交额超两亿
2月14日,鹿城法院迎来“新规”实施后首个标的物拍卖成交日。
“情人节当天,网拍平台比鲜花市场还要火爆。”该院司法网拍“淘宝掌柜”介绍说。当天,该院通过“淘宝网”拍卖房产49套,成交46套,成交金额2.3508亿元,节省佣金600多万元,平均溢价率47.78%,当日成交数量与成交金额创下新高。
鹿城法院介绍说,这些拍品都是第一次拍卖,依据新规,第一次起拍价按照评估价的基础下浮30%。成交的46套房产中,有24套成交价格超过评估价。
当日成交金额最高的,是一间位于鹿城区中国鞋都产业园三期10号地块的厂房。评估价格3811万元,起拍价2670万元,成交金额5350万元,溢价率超过100%。
“这间厂房一公告出来,就有15人报名想要参与竞拍,149人设置提醒,13141次围观,竞价次数129次,延时74分钟。”“淘宝掌柜”小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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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拍后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根据数据分析,去年以来,该院厂房拍卖价格有所上升,反映出温州市开展“大拆大整”对“低、小、散”的厂房整治卓有成效。
2016年,鹿城法院共拍卖厂房22套,成交金额6.8419亿元,平均溢价率43.53%。
鹿城法院介绍说,在司法实践中,被执行的厂房交付普遍存在“腾空难”的情况,但该院采取集中警力腾空,腾空效率高,至今未出现一例后续纠纷。
此外,该院还关注到,厂房虽然拍卖金额较大,缴款期限也不长,但买受人都能够在规定期限内缴清全款,并无拖欠,可见买受人竞拍行为比较理性,已树立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要承担相应责任的法律意识。鹿城法院提醒,根据“新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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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将加快财产处置速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以后,原本拖延网络司法拍卖周期,导致债权实现周期变长,浪费司法资源的现象将得到有效改变。
按新规第26条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再次拍卖的起拍价降价幅度不得超过前次起拍价的百分之二十。再次流拍的,可以依法在同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变卖。
“这意味着,动产与不动产都只有二次拍卖,二次拍卖后即可进入变卖,这为法院省去了很多拍卖的公告时间,加快了财产处置的速度。”鹿城法院执行局局长吴将斌说。
另外,现行的拍卖制度中,必须有两人出价才能形成竞拍,但新规实施后,一人参拍,一人出价,即可成交。
来源:温州商报
记者:徐家琪
通讯员:鹿轩
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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