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破产重组的温州经验:司法金改护航实体经济
温州网讯 去年8月,一则法院裁定在温州大地引发不小的震动,温州海运有限公司被宣告破产,之后,案件处置过程中,温州中院多次协调,保障司法拍卖顺利进行,这家老牌企业破产之路进行得十分顺畅。中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类似这样的企业破产,近年来他们已经得心应手。
“一把手”工程
受案结案均在全省领先
2011年,遭遇一场突如其来的金融风波,让温州成为外界焦点。一时间,担保链断裂,企业老板跑路,温州实体经济往哪里走?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温州中院第一时间出台司法保障意见30条,全市法院配套设立金融审判庭,率先启动保护金融债权专项活动。
如何探索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司法保障,如何顺应经济形势变化?温州法院在案件中探索,在应对中求变,探索出一条具有温州特色的金改司法保障之路。
如同人有生老病死,一个企业也会有生命周期,与其让经营不善濒临破产的企业成为“僵尸企业”,僵而不死,占用了社会资源,不如引入破产司法重整轨道。面对井喷式增加的破产重整申请,温州中院将企业破产司法重整项目列为“一把手”工程,全市法院打开大门受理破产案件,创新推进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
推动成立全市企业破产风险处置领导小组、出台两个联席会议纪要,探索建立重整企业信用修复、破产税费协作等长效机制、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机制、破产财产优先适用网拍……一项项政策的出炉,一个个举措的落地,让破产案件审理和僵尸企业处置得以全面推进。仅去年一年,我市就处置风险企业357家,通过加速“僵尸企业”清理,全年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和结案件数分别占全省的42.28%和55.5%。
简化审理程序“温州经验”打响全国知名度
破产是件极其复杂的事,牵扯多个部门。在温州中院的全力推动下,温州在2014年就成立了企业破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起草并出台《企业破产处置工作联席会议纪要》,完善破产协同处置平台。
破产企业通常无能力支付包括破产管理人报酬在内的一系列必要费用。为解决钱的问题,温州两级财政还创新性地设立了共计高达895万元破产专项资金。
通过改革内部审判模式,破产审判真正“快”了起来。温州中院借助成为全国首批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法院之机,大力推动全市法院全面设立审理破产案件的专门合议庭,建立破产案件集中审理机制。2015年5月,温州中院率全省之先正式挂牌成立温州中院破产审判庭后,至今共有7个基层法院设立专门的破产审判庭。
通过简化审理程序,一起普通破产案件的平均审限由原有的400多天压缩至193.2天。简易化、市场化、法治化,全市法院在破产推进温州金融综合改革的同时,创造的“温州经验”也为自己在全国打响了知名度。
从海鹤药业、中城集团、庄吉服装,到3月23日刚刚启动破产程序的全省首家民营医院同德医院,一个个在业内具有影响力的企业破产重整案件顺利审结。如今,在温州企业界,“破产”和“重组”已不再是讳莫如深的词。
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更好推进破产审判工作开展
去年1月,在温州中院的倡导下,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38家入选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的管理人有了自己的自治组织,这是浙江省首家、全国第二家破产管理人自治组织。
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项军权表示,近年来,我市破产案件的审判和破产管理人的工作一直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但一直以来,破产管理人缺乏一个沟通、整合的平台。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后,不但为管理人提供沟通和提升业务平台,而且有利于法院与管理人建立沟通、联动机制,更好推进温州破产案件审判工作的开展。
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破产法实施前,一家企业的破产,往往要多家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清算小组,由于破产案件涉及各方利益,情况错综复杂,清算小组费时费力,最终结果也不一定完美。而现在破产清算工作由管理人全程负责到底,出色的破产管理人,会给审判人员减轻审判负担。
以温州中城建设集团公司破产重整案为例,这是一家拥有建筑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建筑企业,由于负债过高、资金链断裂而濒临倒闭时,当时破产管理人接手时,没人相信它会东山再起。但管理人团队创造性提出“分离式处置,清算式重整”的思路,将中城集团的品牌、资质等“打包”向社会公开拍卖,“反向利用”优质资源的创新做法,最大化保护债权人、债务人以及社会利益。中城集团这艘建筑业“航母”经历一年多的破产重整后,重新扬帆起航。
来源:温州日报
记者刘宏宇通讯员温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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