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改案例看成效:企业定向债开辟融资新渠道

温州网 2017-04-06 10: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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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民间金融、小微金融、草根金融通过改革而达到规范和良性发展,从而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对全国有重要意义,在温州试点更具典型示范价值。作为中国金融改革的试验田,自2012年3月国务院批准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以来,温州就肩负起改革探路者的责任,并按照自己的节奏稳定前行。经过五年的累足成步,不少创新探索开始彰显成效,特别是针对破解“两多两难”(民间资金多、投资难,中小企业多、融资难)问题,在地方金融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取得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形成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尤其是支持小微企业的“温州样本”。经相关单位推荐,市金融办筛选了“温州金融综合改革服务实体经济60大案例”。今天起,本报将陆续选登部分案例。

  企业定向债,开辟企业融资新渠道

  2014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对温州企业发行定向债作出了规定。该“条例”实施不到20天,就有温州企业成功发行这种债券。截至目前,我市定向债备案19家,备案金额5.005亿元。

  主要

  内容

  根据《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我市创新推出定向债。定向债就是中小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进行定向债券融资,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偿还本息的一种私募债券工具,为温州企业开辟了新的融资渠道。

  《条例》中,对发债企业的限定要求最主要就是两条:经营状况良好,有足以支付融资本息的能力、融资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在温州,符合这一发债条件的企业其实很多。在《条例》实施以前,浙江企业发私募债,要依照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推出的企业私募债要求。

  创新

  亮点

  一是发行门槛较低。只要符合《条例》规定的企业,都可以向温州市金融办进行登记发行。二是发行方式灵活。企业可以进行自办发行,也可以选择具备一定资质的承销商进行债券发行。三是发行流程完全市场化。定向债发行过程中,政府部门充分转变职能,不再设置审核审批流程,极大地简化了企业发债流程。

  来源:温州都市报

  记者邹丽丹周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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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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