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叶成国
叶成国
单位及职务: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
曾获荣誉及时间:浙江省优秀公诉人、浙江省检察理论研究人才、首届温州市十佳平安卫士等荣誉
叶成国同志系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曾获浙江省优秀公诉人、浙江省检察理论研究人才、首届温州市十佳平安卫士、首届温州市人民满意检察官、温州市直机关优秀党员、温州市十佳公诉人、检察业务尖子等荣誉,立个人三等功两次。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专家智库成员,温州市总工会“匠人匠心”系列活动宣传人物。
一、勤于办案,认真履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始终将案件质量作为自己公诉办案首要准则,力求每一个案件都能达到质量和效果的有机统一。共办理一审刑事案件150余件,二审案件390余件,所办案件都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部分案件处理结果成为温州刑事司法指导意见。尤其是2016年负责全市抗诉工作,共支持抗诉47件,获得改判或发回重审37件,抗诉案件数和改判率有了较大提升,诉讼监督成效明显。
二、专于指导,建章立制,促进公诉工作规范运行。承担综合指导工作,充分扮演好公诉工作的幕后角色,为一线公诉办案人员提供制度支撑和交流平台。负责制定“醉驾案件适用相对不起诉指导意见”、 “公诉办案层级责任制暂行办法”等多个制度,得到上级部门充分肯定。所撰写的“温州民间买卖承兑汇票调研分析”,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并得到时任省长批示。
三、乐于研究,知行合一,提升检察理论研究水平。始终坚持将理论研究和公诉办案相结合,主动投入检察理论创新,成为一名“高产量、高质量”的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共完成浙江省院重点课题3个,发表论文20余篇,其中“检察长负责制与民主集中制”、“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实证研究”等多篇论文发表在《西南政法大学学报》等法学知名期刊,并多次获得中国法学会青年论坛二等奖、浙江省法学会优秀论文一等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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