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俞弘华
单位及职务:乐清市公安局信访科副科长
曾获荣誉及时间:
2007年5月获乐清市公安局嘉奖一次
2011年2月被推选为乐清市公安系统优秀共产党员
2011年9月被评选为乐清市公安局“每月之星”并嘉奖一次
2012年1月被乐清市委、市政府授予“乐清市模范人民警察”荣誉称号,并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2012年10月再次被评选为乐清市公安局“每月之星”并嘉奖一次
2013年12月被温州市公安局授予个人三等功一次
2016年2月被乐清市委、市政府授予乐清市先进信访工作者称号
2016年10月被乐清市委、市政府授予乐清市G20杭州峰会维稳安保工作先进个人
2017年1月获乐清市公安局嘉奖一次
俞弘华,男,198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乐清市公安局信访科副科长。曾获荣誉:温州市个人三等功二次、乐清市G20杭州峰会维稳安保工作先进个人、乐清市先进信访工作者等。
俞弘华同志自警校毕业进入公安队伍以来,一直工作在乐清公安一线,先后在禁毒、刑侦、治安、社区、信访等岗位历练战斗过,在最艰险的公安岗位上勇于担当,兢兢业业,以实实在在的业绩获得领导和群众的高度认可。
扎根一线,无私奉献。俞弘华同志扎根乐清市公安局乐成派出所一干就是13年,熬夜、加班,再熬夜、再加班,在派出所各岗位转了个遍,但始终任劳任怨,出色履职之余还无私帮助同事完善各项工作。在派出所期间,俞弘华同志主办或协办了数百起各类刑事治安案件,调解处置各类案事件近二千起。2015年转岗信访部门后,俞弘华同志依旧战斗在一线岗位上,因工作处置得当,化解了大量信访案事件。
业务精通,勇破大案。俞弘华同志在业务上善于钻研、勇于担当,工作十余年来经手各类大案、急案以及敏感案事件无数,总是迎难而上,在不断的磨砺中成长自己,业务素质不断提高。2011年经办印尼人被寻衅滋事案,在没有任何有利线索情况下,通过大量的排查工作与逆向思维的结合终破该案。2012年某涉黑案件在历时三年无法破获的情况下,领导将该案移交到俞弘华同志手中。俞弘华同志发挥业务长项,抽丝剥茧,在层层迷雾下找到关键证人,最终破获该案。
昂扬进取,勇于担当。2015年俞弘华同志转岗信访部门后,受单位指派与相关部门一起办理打击“非访”案件。仅2016年,主办或协助办理“非访”案件28起,打击处理55人。当年乐清全市实现了G20杭州峰会维稳安保决战阶段“零非访”,赴京非访量下降85.7%。俞弘华同志在办理该类案件中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充分讲求方法策略,发挥了主力军作用,有效遏制了全市“非访”高发的态势,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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